取消强制险 铁路保险市场化迎来“春天”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2-11-26 11:11:00 大众日报

导读:近日,《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以及《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将于明年1月1日起废止。这意味着,现行火车票基本票价中占2%的铁路旅客强制险将被取消,铁路事故人身伤亡15万元的赔偿上限也将废止。

  近日,《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以及《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将于明年1月1日起废止。这意味着,现行火车票基本票价中占2%的铁路旅客强制险将被取消,铁路事故人身伤亡15万元的赔偿上限也将废止。近日,《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以及《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将于明年1月1日起废止。这意味着,现行火车票基本票价中占2%的铁路旅客强制险将被取消,铁路事故人身伤亡15万元的赔偿上限也将废止。实施61年之久的铁路强制险被“叫停”,是否意味着铁路保险将走上市朝的道路?

  6年强制保险费共计130.49亿元

  炒金如何赚钱专家免费指导 银行黄金白银TD开户指南 银行黄金白银模拟交易软件 集金号桌面行情报价工具 记者采访发现,部分铁路售票点及代售点未明示铁路强制险及收费标准。上海天蓝票务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企事业单位都把火车票作为发票报销,如在代售点购取票会提供5元的手续费发票,不单独提供包含在票价内的投保费用凭证。

  铁路旅客强制保险默默征收了61年,很多旅客却全然不知。

  据铁道部的历年统计公报显示,2006年-2011年每年的全国铁路客运收入分别为728亿元、823.93亿元、929.96亿元、1090.47亿元、1344.91亿元和1607亿元。按强制险2%的比率来算,铁道部在这6年的强制保险费收入分别为14.56亿元、16.48亿元、18.6亿元、21.81亿元、26.90亿元和32.14亿元,共计130.49亿元。

  取消强制险运输机构仍担民责

  2009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专家认为,交通运输企业对运营安全负有责任,“被保险”不符合自愿购买、等价有偿原则。而“一刀切”的费率及限额规定也不合理。

  据介绍,在国际上的铁路、民航、公路及海运领域,交通运输保险均逐步走向市朝和专业化。我国公路、民航和海运领域的保险产品已逐步实现市朝。一些子市场已发展出保险、再保险体系。2007年,保监会废止航意险行业指导性条款,将产品开发权和定价权交给保险公司,实施费率市朝。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从事高速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应承担民事责任,如能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方乐华认为,取消强制险并不意味着不赔偿。市场开发新险种提供保险赔付之外,运输机构仍须承担民事责任。

  强制保险取消,是否意味着铁路票价将全面下调2%?铁路内部人士表示目前尚未可知。

  10亿元市场向商业保险敞开大门

  据监管部门统计,2011年我国责任险的总保费为148亿元。铁道部2011年统计公报显示,2011年全国铁路旅客发送量为18.6亿人,同比增长11.1%。一位责任险精算人士估算,18.6亿人次的承运人责任险一年所需的保费将近10亿元。

  在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看来,目前市场上商业保险种类很多,完全可以让乘客自主购买,这也是众多保险公司的愿景。

  记者从市场上了解到,目前个人交通意外险种类比较多,期限从三天到一年不等,保额保费亦各有差异。

  另外,记者了解到,虽然还没有与铁路方面建立保险合作,但是国寿、太保、泰康都已经和各种购票平台如携程网建立了合作,方便旅客在购票的同时购买保险。

本文关键词:铁路,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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