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非法改装道路货运车行动协调会召开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2-11-8 14:06:00 人民网

导读:11月7日,副县长林斗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整治非法改装道路货运车辆专项行动,县政府办、交运、公安、农委、经信委、质监、工商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11月7日,副县长林斗喜主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开展整治非法改装道路货运车辆专项行动,县政府办、交运、公安、农委、经信委、质监、工商等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宣读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的通知》,审议通过《潜山县整治非法改装道路货运车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报了当前我县治超工作开展情况,对整治非法改装道路货运车辆专项行动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我县治超工作开展以来,县交运部门主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砂石总站等部门积极支持配合,治超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特别是砂石装载“平车厢”运输等做法获得省市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2011年我县被评为全省源头治超二类先进县。会议强调,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我县治超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些路段车辆超限超载屡禁不止,车辆非法改装现象不同程度存在,短途超限超载行为比较突出,源头治理开展亟待进一步深入,严重影响行车安全和公路安全。

  会议就开展整治非法改装车辆专项行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非法改装道路货运车辆整治专项行动是落实源头治理的重要措施,把整治非法改装与源头治超紧密结合起来,积极宣传贯彻落实好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和措施。二是要落实措施。各部门要对照《潜山县整治非法改装道路货运车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自即日起至年底,大干50天,集中精力开展好专项整治行动。三要加强协调配合。各部门要在县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履职,搞好工作衔接和配合,切实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四是要严格责任追究。监察部门要严格对照《安徽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责任追究办法》,开展行政监察,确保专项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对整治工作配合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责任。

本文关键词:货运,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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