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海事组织制定船上噪音和消防标准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2-12-11 16:01:00 航运界

导读:位于休斯敦的美国船级社(ABS)称,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IMO)希望制定新的强制性船上噪音规则。 ABS称IMO海上安全委员会在上周接受了SOLAS修正案。

  位于休斯敦的美国船级社(ABS)称,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IMO)希望制定新的强制性船上噪音规则。ABS称IMO海上安全委员会在上周接受了SOLAS修正案。委员会采用新法规,强制规定杜绝船上潜在有害噪声,为船员制定合适的环境标准。确定下调最小值的方法将随后在在MSC通告中公布。伦敦一位油轮经营人称,若要大家服从这一规定,得制定船上和港口声音测量标准。一旦有偏差,船舶可以使用特殊的推进系统和动力系统,比如柴油—电力混合系统。那些既合理又切合实际的新规定适用于1600总吨级以上的新船。这一规定将适用于2014年7月份以后建造的船只。消防装备方面,规定自2014年7月末起,船上每个消防队需配备两个便携式对讲机。在此之前建造的船只需在2018年7月开始的首次年度检验前达到这一要求。所有船只最晚在2019年7月1日前使设备齐全的消防员压缩呼吸器达到至少1200公升容量,或至少运行30分钟。这些修正案没有涉及逐步淘汰现存的泵和软管呼吸系统,上述装置在2002年1月后就不再允许使用了。规定还包括,自2014年7月起建造的新船必须安装用于船上火灾探测和报警系统的应急消防泵和应急电源。

本文关键词:IMO,船上噪音,消防,国际海事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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