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三巨头被曝海外项目大量亏损

www.jctrans.com 2011-12-31 10:20:00 华夏时报

导读:“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说起油气领域的海外业务,国资委一中层官员做出了如此的评价,收获了一定的油气资源和经验教训,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时间和财力,还有海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三桶油”海外历险记 海外项目大量亏损,引发国有资产流失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说起油气领域的海外业务,国资委一中层官员做出了如此的评价,收获了一定的油气资源和经验教训,但花费了大量的人力、时间和财力,还有海外企业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市场垄断地位带来的暴利以及不断走高的油价,早使得“三桶油”成为众矢之的,而随着国资委对央企海外资产的排查,“三桶油”最津津乐道的海外业务暗存的风险也逐一暴露。

  海外项目大量亏损

  当一央企石油公司员工陈先生(化名)从之前的国内业务部门被调到海外公司,呆在这个因“走出去”政策而显得很风光的子公司却让他很失落。

  “海外公司很难做出来实质的业绩,因为石油公司很多海外项目都是亏损的。”陈先生对记者坦白说。

  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三大石油公司投资海外的油田及工程项目总计144个,投资金额累计高达近700亿美元,约合人民币4480亿元。 而根据国资委的最新统计,2011年1-11月,央企海外原油权益产量6604.3万吨,天然气权益产量176.3亿立方米,海外工程新签合同额2797.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6.9%、19.8%和9.7%。

  尽管“三桶油”海外项目和海外油气产量增幅都很快,但盈利率却并不高。除了一位石油公司中层和国资委内部人士均称油企海外项目损失不小外,中国石油大学2010年的一份报告也显示,受管理制度及国际投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三大石油公司在海外的亏损项目更是达到2/3。

  除了海外项目的亏损外,中国石油公司在海外并购中也一直困难重重。

  2011年10月,中海油在海湾地区总额160亿美元的天然气田开发协议被伊朗帕尔斯石油和天然气公司叫停。此前的2006年9月,双方签署了总额150亿美元的合同,开发北帕尔斯气田,但中海油迟迟未开始运作,而此协议被叫停则是为了推动中海油履行其开发义务。

  被叫停的远不止中海油一家,因为资金以及开采利润等问题,中国石油企业的海外项目目前已多次遭所在国警告、叫停。

  2011年8月,伊朗国家石油公司宣称,如果中石油对南帕尔斯气田第11期项目的开发继续拖延,将肯定对其发出最后通牒,有可能会把整个项目转让给实力雄厚的国内承包商。据了解,该项目目前开采进度只完成了10%,而非计划的17%。此前中石油称,由于面临“资金问题”,无法为南帕尔斯气田项目投资提供所需资金。

  不补给国内市场

  虽然“三桶油”的海外并购行为总是被上升到保障国际能源安全的高度上,但实际上,“三桶油”花费巨大代价换来的连年上涨的海外原油权益产量中,真正输往中国的份额却很少。

  “石油公司在海外业务中的盈利项目就不多,海外开采的油气资源如果大量销往国内,国内炼油业务不景气,将会给公司带来更多损失,所以大部分都是以现货价销往国际市场。”上述石油公司中层告诉记者。

  实际上,“三桶油”目前正因为炼油亏损的问题再次被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2011年10月28日,中石油、中石化发布三季度业绩报告。报告显示,2011年前三季度两大油企净利润达到1600亿,相当于日赚6亿。但中石油与中石化财报中显示的炼油亏损数据却相当严重:前三季度炼油业务亏损分别达到了415亿元和230.9亿元,总计645亿元。

  令人玩味的是,近日国家发改委披露的炼油行业数据却显示,前9个月整个炼油行业累计亏损11.7亿元,其中7月份单月亏损48亿元,8月份单月的亏损额42.4亿元。

  相互打架的数据令业界质疑,前9个月两大石油公司炼油巨亏645亿元,而全行业仅亏了11.7亿元,照此计算,其他夹缝中生存的小型炼油企业前9个月盈利应该达到633.3亿元。

  抛开炼油亏损悬疑不说,“三桶油”在政府“走出去”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在海外连续攻城略地,项目亏损和国有资产流失尚且不谈,却也未能将相应的海外油气产量最大可能地带给资源紧缺的国内市场,而为了利润最大化将其直接按照现货价销往国际市场。

  国资委出手排查

  值得庆幸的是,不管是从政府层面还是企业层面,央企“走出去”存在的问题都开始逐渐走向规范。

  2011年12月19日,国资委主任王勇表示,国资委将加强对央企境外投融资、产权、资金、合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管理,开展境外业务与管理状况定期审计,加强境外业务法律风险防范。

  国资委自2009年开始,对央企的境外资产进行了一系列排查工作,最早一次排查涉及近6000家中央驻外企业和中央企业驻外子企业的境外国有资产。

  2011年6月27日,国资委对外公布了《中央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国有产权管理暂行办法》,对央企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作出了较为完整的规定,明确了央企是其境外国有资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其中对于境外企业管理失控、越权投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存在严重缺陷、未建立境外企业国有资产和产权监管制度,并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情况,国资委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经过几年的反复排查,目前国资委对央企海外资产的情况大致掌握,但是因为企业在海外发展多年,境外企业已经成为目前国有资产流失的主要渠道之一,完全规范还需要时间。”上述国资委中层官员告诉记者。

  国资委还披露,2011年1到11月,央企在境外实现营业收入3.4万亿元,利润总额1280亿元,同比均增长三成左右。这也意味着央企在海外的利润增幅超过境内,海外成为央企利润增幅的新增长点。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李荣融指出,主要因近年来建筑施工行业纷纷将业务重心向海外转移。

  国资委内部专家同时告诉记者,从具体的分析看,石油行业海外业务虽然总量上升较快,但盈利情况改善并不是很大。

  不过石油企业本身在海外发展的多年中也在不断自我反省。

  中海油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油企对海外项目的评估会更加理智和严谨,也会适当淘汰不利于公司发展的海外资产。近来中海油作价2.12亿美元将其在爪哇近海的一处油气项目中的权益出售给印尼一家族企业下属公司。中海油首席执行官李凡荣认为,有关交易符合公司价值驱动的并购策略。

本文关键词:石油,亏损,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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