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将扩大“属地申报、口岸验放”适用范围

www.jctrans.com 2012-9-29 11:00:00 新华社

导读:中国海关总署9月28日宣布,为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便利,11月15日前,海关将进一步扩大其适用范围,从原来仅适用于A类以上企业扩大到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

  主持人:中国海关总署9月28日宣布,为让更多的企业享受“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的通关便利,11月15日前,海关将进一步扩大其适用范围,从原来仅适用于A类以上企业扩大到一年内无走私违规记录、资信良好的B类生产型出口企业。

  解说:海关总署监管司司长徐道文在当天举行的海关总署新闻发布会上说,相比口岸一地申报验放的作业模式,“属地申报、口岸验放”由于实行的是电子申报,很好地适应了内地和口岸之间进出口物流的实际需要,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便利。

  同期:海关总署监管司司长 徐道文

  一是减少了环节,报关验放手续分别在两地完成,企业无需再办理转关申报的手续,以及转关核销的手续;二是也是降低了成本,相比转关货物,转关货物必须要经海关批准的运输车辆进行运输,这个模式就不需要,社会车辆也可以参与这个监管货物的运输,节约了运输费用;三是这个效率提高,过去需要往返奔波,需要一两天、两三天的事,这样的话,几十分钟内,甚至几分钟内就能够完成这项作业,大大地缩短了通关时间。

  新华社记者张颖琦、殷家捷北京报道。(完)

本文关键词:海关总署,属地申报,口岸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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