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消息,日前,淘宝网就线上支付服务协议进行了两项修改,除增加淘宝平台经营者定义外,还指出,持卡人主张交易非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卖家无法按照要求提供有效物流凭证的,淘宝方面有权从卖家支付宝账户扣取该笔交易对应款项。
淘宝方面表示,修改之后,淘宝平台经营者将包含淘宝、天猫、一淘和聚划算四方面。
同时,对卖家支付宝账户进行款项扣取的四种情形将包括:利用线上支付服务从事产品订购页面说明中所禁止的类目产品或服务销售的;持卡人主张交易非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卖家无法按照银行/支付宝/淘宝要求提供有效物流凭证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所在国家或地区之法令及相关国际惯例,将线上支付服务用于任何非法目的或利用本服务从事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之行为,并造成支付宝或淘宝损失的;以及应有权机关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