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 深对重庆出口货物“直通放行”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2-5-30 9:50:00 南方日报

导读:检验检疫部门介绍,6月1日以后,对于重庆检验检疫局签发的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电子转单,将采取“产地检验、口岸出单”的模式,在深圳口岸不实施核查货证,直接换发通关单。

  6月1日起,深圳检验检疫局将对重庆地区出口货物实施直通放行。

  检验检疫部门介绍,6月1日以后,对于重庆检验检疫局签发的符合直通放行条件的电子转单,将采取“产地检验、口岸出单”的模式,在深圳口岸不实施核查货证,直接换发通关单。国家质检总局及深圳检验检疫局相关规定需对直通放行货物实施口岸查验的除外。

  直通放行制度是国家质检总局为进一步推动出入境检验检疫“大通关”建设、提高进出口货物通关效率的一项惠企措施。此次深圳检验检疫局对重庆地区出口货物实施直通放行,是继2009年广东、深圳、珠海三地检验检疫部门实施直通放行后,进一步扩大受惠企业范围、增加直通放行影响的又一有力举措。

  2011年,经深圳口岸出口的来自重庆地区的法检货物共8151批,货物主要为榨菜、调味品、烟草、摩托车等,直通放行制度的推出将大大缩短重庆地区出口货物在深圳口岸的通关时间,减轻企业费用负担。

本文关键词:出口,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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