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范围扩至全国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2-3-1 8:39:00 人民日报海外版

导读:我国跨境人民币业务取得重要进展,结算范围已扩大到全国。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在广西南宁召开的“跨境人民币业务暨有关监测分析工作会议”中透露的。

  我国跨境人民币业务取得重要进展,结算范围已扩大到全国。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在广西南宁召开的“跨境人民币业务暨有关监测分析工作会议”中透露的。

  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金额同比增长3.1倍,其中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金额占同期货物贸易额的6.6%,比2010年上升4.4个百分点。跨境人民币收付平衡状况显著改善。

  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全面推进。全年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结算金额和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金额均较2010年大幅增长,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有序开展。

  境外人民币资金境内金融投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境外机构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稳步扩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正式开展。

  同时,香港离岸人民币市场平稳较快发展,香港离岸人民币产品和市场参与主体稳步增加。此外,双边货币合作不断深化,协议实质性操作明显增加。人民币在境外的认可度和可接受性稳步提高,顺利推出人民币对部分非主要国际储备货币的银行柜台挂牌和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

  央行方面表示,2012年,将在规范基础上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与品种,积极拓展人民币在贸易投资中的跨境使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同时,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等相关改革。

本文关键词: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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