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公司上市10年不分红

www.jctrans.com 2012-8-24 14:16:00 人民日报海外版

导读:上交所近日发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征求意见稿)》,要求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当年净利润在弥补上年亏损后须拿出至少30%进行分红,若不分红则应披露原因。

  “不分红”惩罚须动真格 

  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相比于以往最大的亮点就是要求上市公司每年至少一次进行现金分红,并将上市公司分红比例提高到30%,并且对超过50%的高分红上市公司给予其再融资“绿色通道”等政策性奖励。 

  对此,财经评论员皮海洲认为,能让股市里的“铁公鸡们”拿出30%的净利润来分红,这显然比一毛不拔好很多,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增加了投资者回报。上交所为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推出“绿色通道”待遇可谓用心良苦,这一举措的出发点是好的,作为一种探索也值得肯定。不过,从目前A股市场的投资环境来看,为防止“绿色通道”成为“圈钱通道”,建议上交所完善“绿色通道”条款,如对现金分红至少要进行连续3年的考核、把再融资金额与分红金额挂钩等。 

  “这次证监会从两个方面努力,一是明确上市公司要向股东分红,二是要求严格执行。”何维达表示,这表明了管理层大力推行让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决心,对上市公司也有警示作用,其效果是可以期待的。 

  “然而,一个好的制度出台了,不执行就是一张白纸,如何执行才是关键。”何维达认为,制度的执行比出台更关键。证监会除了要督促上市公司执行分红,还要拿出惩罚措施来惩罚违规的企业。对每年现金分红的企业,增持扩股可以给予优先权,对不执行的公司可以给予三年的不予配股或扩股的惩罚,自然能给上市公司造成压力,迫使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回馈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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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上市公司,分红,证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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