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审批招标权 将上移至区

www.jctrans.com 2012-12-27 9:10:00 南方报网—南方日报

导读:在多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重拳治理水务工程中招投标乱象的浪潮中,佛山昨也出台一系列措施。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及监管体系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动员会上获悉,佛山将启动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改革,组建三级交易中心;组建水务投资公司,上移相关审批权限等。根据要求,“两项改革务必在明年的3月份初见成效”。

  在多地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重拳治理水务工程中招投标乱象的浪潮中,佛山昨也出台一系列措施。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及监管体系和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动员会上获悉,佛山将启动公共资源交易“管办分离”改革,组建三级交易中心;组建水务投资公司,上移相关审批权限等。根据要求,“两项改革务必在明年的3月份初见成效”。

  公共资源交易

  “管办分离”组建三级资源交易中心

  会上透露,目前,佛山市各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建设进展不一,各区公共资源交易的政策规定、交易规则五花八门,缺乏统一。

  为此,佛山将组建市、区两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和和市、区、镇(街道)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把建设工程、土地出让、政府采购、药品集中招标、产权交易全部吸纳进来,扩大覆盖面。其中,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实施执行权;各行业管理部门按市政府的职责分工履行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权;各级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察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服务平台,与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管理办公室没有行政隶属关系。

  “这样的"一委一办一中心"的模式能真正做到管办分离,避免各自为政、同体监督,实现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会上分析,三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旨在规范交易运行机制,统一进场交易、信息发布、操作规程等。

  “市、区、镇(街道)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会上指出。

  水利工程招投标

  焦点1:

  组建水务投资公司实现市场化运作

  据透露,2007年以来,佛山针对建设工程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现象,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查处的水务系统违纪违法案件中,就有四成与工程建设有关。此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建管不分、监管合一、同体监督”的问题较为突出。对此,佛山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子兴指出,推进改革不仅是贯彻落实相关政策要求,也是佛山遏制重点领域腐败现象的必然要求。

  各项改革措施中,组建水务投资公司备受关注。“水务投资建设公司负责各区内水务建设项目投融资,并承担其运营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其目的就是要通过市场化运作,通过盘活国有水务资产,同时激活水作为"资源"的可经营性,以经营性收入补偿公益性支出。此外,其作为各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法人,可实现政、资分离,避免政府部门直接管理项目资金和工程建设,可实现水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水务公司负责投资建设的"建管分开、监管分离"管理模式。”会上介绍。

  另据透露,目前水利建设资金筹集方式单一,大量的投入给政府财政带来巨大压力,目前佛山市需偿还的水利建设贷款资金达50多亿元。

  焦点2: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需进入交易中心公开招标

  大部制改革后,审批权限进一步加大和下放,镇(街)在承接区级水务审批业务工作、推进水利工程建设的同时,也逐渐暴露出一些深层次问题,尤其是工程建设实施和审批存在同体化,导致廉政风险和监管压力增大。

  据分析,审批质量问题首当其冲。由于镇(街)水务所人员编制有限,而且担负三防、水政执法等多重任务,其所拥有的水利专业技术人员未能满足技术审批的要求。尤其是随着镇(街)水利工程建设任务逐年增加,对投资规模的控制、技术条款的把关不够,进而影响了工程审批质量和工程造价等。二是实施监管存在漏洞。审批权限下放后,镇(街)水务所负责技术审批的水利建设工程,从批复到立项、招投标、施工现场监管直至最终竣工验收等多个环节,均由该所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即水务所的工程建设人员既是“运动员”也是“裁判员”,存在监管漏洞。

  为此,佛山将把镇(街道)投资的、小型及以上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和招标投标的管理权限上移至区级,由区水务、发改部门直接管理。除日常维护类和小型农田水利类等小额工程外,其他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一律按规定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另一方面,镇(街道)水务行政部门工作重心应向维护、使用、管养方面倾斜,并受区水务局行政部门的委托对辖区内水利工程的实施履行政府监督职能。

  声音

  接下来的工作涉及到组织人事、审批权限、编制调整等很多方面,会牵扯到一些部门、一些人的切身利益,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定的阻力,也许还会出现一些不同的声音。

  有的同志认为招标投标制度过于繁琐复杂、费时费力,影响和制约了建设发展,阻碍了工作的快速推进,总想“找捷径、钻空子”,规避监管,觉得招投标工作不过是“花架子、讲形式、走过场”。在这个问题上,市委、市政府是明确定了调的,没有价钱好讲,没有余地可谈。

  相关单位更要学会做减法,学会放弃一些权力,将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正确划分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的界限。通过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搭建想干事、能干事、干好事、不出事的制度平台。

本文关键词:水利工程,审批,招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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