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航获悉,为减少旅客因拒签造成出行的不便,近期南航调整了部分国际航线航班的退票规定,针对因拒签而无法成行的旅客放宽退票限制。
为减少此类旅客的损失,南航调整了部分国际航线的退票规定。旅客在中国(不含港澳台)购买,由南航承运的,中国(不含港澳台)始发的单程、往返程、缺口程、联程国际长航线客票(非团队客票),包括南航欧洲航线、美加航线、澳新航线和中东航线,如遇使领馆拒签需退票,可享受以下服务:
如原客票为收费退票的,旅客需在航班起飞前(不含起飞当天)凭拒签证明原件、护照复印件及客票信息前往南航直属售票处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旅客于航班起飞当天提出退票的,需收取一定手续费,余额退还旅客。原客票为不允许退票的,旅客需在航班起飞前7天(含起飞当天)或起飞前6天内凭拒签证明原件、护照复印件及客票信息前往南航直属售票处,将分别收取一定金额的手续费后给予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