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下调 800公里以上130元(附图)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2-1-5 9:29:00 民航资源网

导读:4日,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Airlines Co., Ltd.,简称“山航”)官网发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通知,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下调10元,收取13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不变,仍为70元。

  

     图1:国内航油价格增长率和航空燃油附加费增长率走势图

  4日,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Airlines Co., Ltd.,简称“山航”)官网发布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调整通知,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下调10元,收取13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不变,仍为70元。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自2012年01月05日(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执行。

  燃油附加费的下调一般以出票时间为准,旅客在预订机票时应该关注燃油附加费的变动,尤其需要注意购票时间与出票时间。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民航局2011年11月发布的关于完善航空燃油附加费和油价联动机制的通知,燃油附加费须在航空煤油采购成本变化幅度累计超过250元/吨方可调整。比如,某月国内航油综合采购成本上升(或下降)只有100元/吨(低于250元/吨),按照最新的联动机制,航空公司则不需要调整燃油附加费,当下个月的综合采购成本再次上升(或下降)超过150元/吨,此时两月累计增幅(或降幅)已超过250元/吨,航空公司才可根据需要来调整燃油附加费。

  据此前《上海证券报》报道,2012年1月份的航空煤油价格预计将下跌300元/吨左右。金银岛市场分析师韩景媛测算,11月25日-12月24日期间,新加坡航煤离岸价较上一计价周期呈现明显下行,折算后的到岸完税价为7407元/吨,相较上月下跌358元/吨。“有关文件规定,国内航煤出厂价遵循不高于新加坡到岸完税价的原则。依此推算,预计中石化2012年1月供中航油的3号航空煤油出厂价格由7646元/吨顺应下调,预测调整后的价格将维持7350元-7360元/吨左右。”韩景媛说。航空公司的航煤综合采购成本预计同步调整至7361元/吨。

  截止到目前,国家发改委还没公布航空油价调整信息。

  图2:国内航油价格调整趋势和航空燃油附加费调整走势图

国内航油价格和航空燃油附加费调整表
时间(年-月) 航空煤油出厂价 燃油附加费调整时间 >800公里 <800公里
2005-07 4740 2005-08 40 20
06-03 5040 06-04 60 30
06-05 5540 06-09 100 60
07-01 5450 07-01 80 50
07-11 5950 07-11 100 60
08-06 7450 08-07 150 80
08-12 5050 08-12 40 20
09-01 3990 09-01 暂停收取
09-03 3560
09-05 4020
09-06 5050
09-07 4770
09-09 5070
09-10 4870
09-11 5190 09-11 50 20
10-04 5690 10-04 40 20
10-06 5470   40 20
10-10 5690 10-10 70 40
10-12 5990 11-02 90 50
11-02 6340 11-04 110 60
11-04 6840   110 60
11-05 7640 2011-05 140 80
11-8 7725 2011-8-1 150 80
11-09 7610 11-09 140 80
11-10 7501 11-10 140 70
11-11 7277 11-11 130 70
11-12 7653 11-12 140 70
2012-1 (预计调整为)7350 2012-1 130 70

  附件:

  关于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旅客朋友:

  我公司自2012年01月05日(含)起(以出票时间为准),执行调整后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收取标准,具体如下:

  1、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13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标准为70元。

  2、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6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

  其他说明:

  1、对2012年01月05日前已出票的,乘机日期为2012年01月05日(含)后的国内客票,无须重新更换客票,燃油附加差额不退不补。

  2、对2012年01月05日前出票的国内客票,如2012年01月05日(含)后旅客提出自愿变更,燃油附加差额不补不退。如改期与升舱(或更改子舱位)同时进行,需要换开新客票时,则需按照标准收取燃油附加(如原客票已收取过燃油附加费,则与本期收费标准对照,多退少补)。

  特此通知

  山东航空公司

  2011-12-31

本文关键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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