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资源网2008年9月28日消息: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以下简称“东航”)将自2008年10月1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调整香港与中国内地之间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具体如下:
航线 |
调整前标准 |
调整后标准 |
中国内地至香港 |
人民币175 |
人民币175 |
香港至中国内地 |
港币231 |
港币196 |
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航段
(始发地非中国内地或香港) |
港币231 |
港币196 |
此外,其他国际及地区航线的燃油附加费维持现有征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