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德胜表示,通过抗疫,人们再一次切身感受到船员的平凡与伟大,他们是疫情中的“逆行者”。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尽最大努力帮助身处困境的船员们,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的畅通。
支持船员队伍建设 优化航运营商环境
—— 专访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曹德胜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从事船舶国际航行的中国籍船员换班难,以及近期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鼓励退役军人加入船员队伍,从事交通运输职业等社会高度关注的热门话题,《航运交易公报》记者日前对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局长曹德胜进行了专访。
曹德胜表示,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将协同多部门支持船员队伍建设,共同营造船员职业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船员社会地位和职业自豪感;将积极响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高度开放的国际航运制度,加强在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方面探索和建设的要求,进一步优化国际航运营商环境,增强航运企业国际竞争力,加强中国物流供应链海上运输保障能力。
协同发力支持船员队伍建设
记者:疫情的暴发和蔓延,使航运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影响,船员换班难的问题引起社会高度关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在推动解决这一问题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船员换班难问题的有效解决给人们的启示是什么?
曹德胜:疫情对航运业产生巨大的影响。很多国家和地区为了降低疫情蔓延风险,采取严格的人员出入境管控措施,包括许多中国籍船员在内的国际航行船舶船员遇到了无法正常换班的困难,加重了船员身心疲劳,也增加了潜在的船舶航行安全风险,这已经成了全球航运界共同的难题。
目前,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上服务的船员有3.3万人,在外国籍船舶上服务的外派船员有8万人,他们在艰难的形势下,坚守岗位,全力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畅通和重要防疫物资运输,为全球抗击疫情作出了巨大贡献,也牺牲了个人利益,值得尊敬和钦佩。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船员换班工作,在精准做好船舶船员疫情外防输入前提下,为安全有序开展船员换班,积极采取了多项措施。
一是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印发《关于精准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船员换班责任,规范船员换班上下船操作程序。在地方政府积极支持下,全力打通“堵点”,实现中国籍船员境内港口换班“应上尽上、应换尽换”。4月1日至7月10日,全国相关港口累计完成国际航行船舶中国籍船员换班56516人次,其中换班上船28429人次,换班下船28087人次,日均换班560人次。4月份日均换班344人次,5月份日均换班638人次,6月份日均换班660人次,7月上旬日均换班652人次。目前,船员换班情况持续向好,基本恢复正常,过程安全有序,迄今未发生因船员换班造成疫情输入情况,维护了船员合法权益,保障了国际物流供应链的稳定。
二是指导疫情期间对伤病船员的紧急救助,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印发文件,指导及时对伤病船员,包括对罹患新冠肺炎的中外籍船员及时实施人道主义救助。
三是进一步畅通船员问题反映渠道,加强咨询电话值守、关注网上留言,及时掌握舆情,对船员、航运企业和机构的利益诉求,积极主动地在第一时间给予回应和帮助。
四是关注船员心理健康问题,加强对船员的心理呵护指导。开展船员心理健康感知和干预研究,在最新版《船舶船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操作指南》中,专门对船员心理疏导提出了指导意见。
通过疫情,人们再一次切身感受到船员的平凡与伟大,他们是疫情中的“逆行者”,同时也注意到,全球船员权益保障机制不健全、船员职业吸引力下降、船员社会关注度不高,这也包括中国船员。希望通过疫情,加深人们对船员职业重要性的认识,关心船员职业的未来发展,尽最大努力去帮助身处困境的船员们,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保障国际物流供应链的畅通。
当前,中国籍船员换班情况稳定,但境外疫情加剧蔓延的势头仍未得到有效遏制,中国水运口岸外防输入的压力仍然很大,保障船员换班工作涉及一系列问题,需要多部门,包括地方政府的共同努力。中国已经在此前的疫情防控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有助于今后进一步精准做好国际航行船舶船员疫情防控,同时提升服务船员的能力,保障船员权益。加大力度推动全社会充分认识船员职业的重要性,多部门协同发力支持船员队伍建设,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共同营造船员职业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船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自豪感,为经济发展和全球贸易繁荣做出更大贡献。
记者:6月29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签署《加强高素质船员培养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的签署解决了哪些问题?关于退役军人的船员培训管理将作何安排?退役军人的加入对于中国船员队伍建设将发挥怎样的作用?
曹德胜:军人保家卫国,构筑世界和平,是“最可爱的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的要求,同时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是政府部门的义务。交通运输部高度重视退役军人从事交通运输职业,每年,海事管理机构都有退役军人加入,补充新鲜血液,退役军人为海事事业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一直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保持密切的沟通,积极参与帮助解决退役军人就业的相关工作。
2019年,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教育部相关部门进行了良好合作,当年实现航海类院校高职扩招超过2000人,其中退役军人800余人。此次协议的签署,对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而言,一是希望通过发挥船员培训、考试和发证管理的优势,努力为退役军人从事船员职业工作创造条件,解决退役军人就业的后顾之忧,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二是从优化船员管理制度上,积极考虑退役军人的实际情况,畅通适应退役军人从业需求的船员培养渠道,从源头提升船员队伍素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三是鼓励退役军人投身航运事业,发展壮大船员队伍,服务国家航运发展战略的实施,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与“玫瑰”轮船长通话并慰问全体船员的精神。
通过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拓宽双方合作维度,为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强化高素质船员培养的务实合作提供平台,有助于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实现共赢。该协议明确了双方的合作目的、内容、方式以及保障机制,双方将共同为退役军人参加航海教育及船员职业技能培训提供便利,鼓励和支持退役军人依法取得船员职业资格,鼓励优质船员培训机构以“校企合作、定向培养”方式面向退役军人招生,推动航运企业优先录用取得船员职业资格的退役军人,并为此提供必要的政策和制度支持。
该协议服务的对象是所有军种的退役军人,不仅仅是海军军官和士兵。由于海军军种特性,其退役军人可以相应依法享受一些船员培训内容的减免。退役军人报名参加船员培训,可以选择船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航海类专业教育,并依法通过相应的培养方式来实现。
船员是古老而光荣的职业,是勇敢者的职业,需要奉献的精神、无畏的勇气、精湛的技艺。军人政治素质高、身体过硬、坚韧顽强、服从性强、作风优良,非常适合从事船员职业,也一直深受航运企业的欢迎。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与退役军人事务部就业创业司将全力做好服务,为退役军人就业和发展提供最大的支持。加入船员队伍的退役军人,会同样以在军队熔炉铸就的铁血精神意志,在新的岗位上为国家航运发展、国家战略实施、全球贸易繁荣做出新的贡献。
深度优化国际航运营商环境
记者: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建设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曹德胜:海事部门在船舶登记制度创新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和尝试。在经过特案免税登记、保税登记等实践后,以建设上海自贸试验区为契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试点方案》获得交通运输部批复同意,标志着上海自贸试验区正式开展国际船舶登记,实现了在航运企业股权结构比例、外籍船员配备、外国船级社法定检验认可等方面的突破。据统计,自上海试点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以来,注册在上海的国际运输船舶数量增长20.7%。可以看出,上海试点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对推动上海航运要素聚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019年国务院印发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总体方案》和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都对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建设提出了要求。海事部门积极响应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高度开放的国际航运制度,加强在国际船舶登记制度方面探索和建设的要求,对标国际高水平登记制度规则,着力构建更加开放且符合中国实际和法律体系要求的国际船舶登记制度,进一步优化国际航运营商环境,增强航运企业国际竞争力,加强中国物流供应链海上运输保障能力,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和上海自贸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高标准、高水平建设。
记者:2020年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基本建成年,从海事管理的角度来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取得了哪些成效?下一步发展的方向是什么?
曹德胜:海事部门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号召,转变政府职能,积极探索与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相适应的监管新思路、新模式、新手段,出台了多项针对性服务对策措施。
一是巩固海港枢纽地位,保障水平持续提升。积极落实各项重要举措,确保洋山深水港区顺利开港。实现长江口深水航道大型邮轮与集装箱船、邮轮与邮轮、邮轮与滚装船之间利用边坡自然水深交会常态化运行。推行“四双”服务举措,促进洋山深水港区营运效率提升。优化船员考试发证、研发特定航线船型,助力江海直达运输,服务上海港“水水中转”,助推上海邮轮经济发展精准高效。
二是服务能力持续提高,营商环境显著改善。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全面实现船舶进出口岸审批电子化,提高口岸通关效率。建立上海港国际航行船舶联合登临检查工作机制,实现一次性联合检查。推进中国船舶动态监控中心、上海船员评估示范中心、船舶油污损害理赔事务中心等机构落沪,深化拓展海事服务领域内涵和外延。
三是坚持服务国家战略,促进区域协同发展。积极融入上海自贸试验区和临港新片区建设,专门设立海事议事协调机构。全面推进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建立并实施、上海自贸试验区内外商独资航运企业开展海员外派试点、在航运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审核方面逐步推行“证照分离”等举措落地。与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对外开放与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出10项海事服务举措。实施区域船舶转籍登记“不停航”办理。研究建立长三角地区运营船舶异地检验互认机制。
下一步,海事部门将充分利用上海区位条件、设施能力和腹地支撑优势,提升枢纽服务能级。充分把握长三角区域一体化战略机遇,在区域范围内探索资源整合、协同发展,构建海事一体化融合发展新型治理体系。依托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打造更具国际市场竞争力的航运发展软环境,推动实现航运服务要素集聚和能级提升。以科技创新为新动能,以互动交流为媒介,主动融入国际航运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