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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展华威]:上海和广东4城市将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www.jctrans.com 2009-4-9 13:17:00

  •   国务院常务会议8日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内四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中新网4月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内四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会议指出,在当前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形势下,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对于推动中国与周边国家和地区经贸关系发展,规避汇率风险,改善贸易条件,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深圳、珠海、东莞4城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会议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尽快发布有关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人民币贸易结算业务活动,稳步推进试点工作。 

      什么是人民币贸易结算?

      “如果一家境内企业想从境外进口价值340万元的货物,这家公司最终得为这批货物支付多少钱?340万吗?”不,这条看似简单的数学题,在实际生活中很可能并不那么简单。

      因为按照中国目前的贸易结算机制,境内企业和境外企业发生贸易只能采用非人民币币种结算。 

      这就意味着,企业在贸易过程中必须承担汇率风险。

      以上述340万元的货物为例,如果两家企业签订协议时约定用美元(1美元兑6.8元人民币)计价,即支付50万美元;但实际上,等到对方货物在10天后运到,境内企业最终支付的成本很可能是342.5万元。原因是,此时从银行购买美元的汇率已经变为1美元兑6.85元人民币。(东方早报)

      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拟采用两种模式

      据知情人士透露,商业银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有两种操作模式,即代理模式和清算模式。所谓代理模式,主要是指中资行委托外资行作为其海外的代理行,境外企业在中资企业的委托行开设人民币账户的模式;而清算模式主要是在指在中资行境内总行和境外分支行之间进行的业务,即境外企业在中资行境外分行开设人民币账户。  

    (本信息由青岛展华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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