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码头代收港口建设费
www.jctrans.com 2008-12-18 9:12:00 大公报
深圳交通运输局日前发出一份委托码头企业代收集装箱港口建设费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深圳市集装箱货物港口建设费改由码头公司直接征收,原协征单位船代公司不再办理该项业务。 从交通局规费征稽办获悉,代收集装箱货物港口建设费的码头企业为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蛇口集装箱码头、赤湾集装箱码头、大铲湾集装箱码头、招商港务(深圳)及海星港口发展等6家单位。 为方便缴费人缴费,各相关码头企业将采取设置收费窗口现金收费、POS机等多种方式征收集装箱货物港口建设费。盐田集装箱码头、大铲湾集装箱码头等均将实行24小时不间断收费,蛇口集装箱码头收费时间为早上8点至晚上8点,节假日照常征收。 规费征稽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港建费”从明年1月1日起由码头公司直接征收,主要是从义务缴费人的角度出发,以人为本,缴费时间和缴费地点都比以往更加方便。深圳交通部门提醒义务缴费人及时到各相关码头企业了解2009年1月1日征收方式改变过渡期间的缴费模式及港口建设费的具体缴费流程。 海上原油货仓多用VLCC 超级油轮公司前线(Frontline)航运驻新加坡的临时行政总裁约翰逊昨表示,旗下25艘超大型油轮(VLCC)正被用作海上原油仓库,数目相当于全球VLCC总量的5%。 约翰逊透露,租用油轮的油公司包括荷兰皇家壳牌公司、美国科氏工业集团和伊朗的石油公司,它们正等待原油价格上升。他又表示,该25艘VLCC不一定全部载满原油。1艘VLCC可载200万桶原油。 点击下一页进入全球海运费查询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