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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线飞机航材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www.jctrans.com 2010-12-16 8:24:00 世华财讯

导读: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称,“十二五”期间,对国内航空公司用于支线航线飞机、发动机维修的进口航空器材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三部门联合下发通知称,“十二五”期间,对国内航空公司用于支线航线飞机、发动机维修的进口航空器材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据证券时报12月16日报道,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下发通知称,经国务院批准,在“十二五”期间,对国内航空公司用于支线航线飞机、发动机维修的进口航空器材(包括送境外维修的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根据三部门同时发布的《关于营运支线航线的国内航空公司维修用航空器材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支线是指从支线机场始发或到达支线机场的省(自治区)内航段,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但距离较短或运量较小的航段。支线机场是指民航机场规划中的中小型机场。所 (0)评论此篇文章

  其它评论发起话题相关资讯财讯论坛请输入验证码指航空器材是指用于维修飞机及发动机用的进口器材,包括发动机、辅助动力装置(APU)、起落架、其他飞机、发动机的附件(含以上内容的送境外维修件,但不包括送境外维修或改装的飞机整机)以及维修用消耗器件。航材范围仅限定于飞行器的机载设备及其零部件,不包括地勤系统所使用的设备及其零部件。

  此外,《暂行规定》明确,对在财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航空公司伪报、瞒报等违反本规定的问题,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公司进口减免税资格一至三年,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本文关键词: 支线飞机,航材,免征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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