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分类和编码协调制度》,(HARMONIZEDCOMMODITYDESCRIP-TIONANDCODINGSYSTEM),简称《协调制度》(HS)。它是在《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的基础上结合联合国的《国际贸易标准分类法》(SITC—STANDARDINTERNATIONAL-TRADECLASSIFICATION)制定而成的。《协调制度》于1988年1月1日生效。
它是一部多功能的结构式的商品分类目录,其类、章及4位数字级税目的编号和内容与修改过的《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的类、章及4位数字级税目相同,共有21类97章,其中第77章留空备用,故实际上是21类96章。
另外,第98章和第99章保留供签约国备用。第1—24章为农产品,从第25章起,为工业产品。HS四位数字级的税目编号计有1241个。其中930个4位数字级的税目又细分为一级子目(即五位数字级子目或第六位数字为“0”的六位数字级子目)和二级子目(即六位数字级子目)。六位数字级子目有:5019个。4位数字级的税目编号主要用于计税,5位数字及六位数字级的子目号主要用于海关统计。
与《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录》相比,《协调制度》使用更广泛,它不仅使用于普惠制[KG]]还大量地使用于航运业、国际经济分析及国际贸易中。
《协调制度》自1988年1月1日起至现在,世界上包括欧盟、美国、加拿大、日本和中国在内的绝大多数国家都采用《协调制度》。在1996年1月1日起实施的第二次修订版中,6位数字级子目增至5113个,其中删去了253个旧编码,增加了343个新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