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02月14日起新的有关对俄罗斯联邦进口商品的合格性确认证明体系要求生效。该要求旨在简化强制认证之路的流程,简化方法是用合格声明替代个别种类商品。
运入俄罗斯联邦关境境内的强制性认证的产品的信息,合格声明中的产品信息,以及对关税同盟对外经济活动中商品名录代码,都在俄罗斯技术监督局网站上公布出。该文件由俄罗斯技术监督局和联邦海关根据2009年12月01日实行的俄罗斯联邦政府决议第三条“关于确认统一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名录以及要求合格声明的产品名录”制定。
在2010年02月14日之前取得的合格证书和合格声明(下称“认证文件”)可以在有效期之内出具给海关机关,它们的有效性不取决于强制性认证的流程。
根据《技术管理法》(俄罗斯联邦第184号文件),在合格声明的前提下,按照俄罗斯联邦法律规定在俄罗斯境内注册过的个人企业家法人或自然人可以提出申请。
要么作为制造商或者销售商,要么基于合同作为外国制造商一方面保障供给的产品在技术规格要求上合格,一方面也要对供给的在技术规格上不合格的产品负责(作为外国制造商)。
符合性声明的有效期是声明人根据几个标准确定的:或者为产品的产量周期,或者为合同的有效期限,或者为产品的保质期。
作为制造商(销售商、进口商)所办理的主要文件,符合性声明可以用于:
产品试验的证明,由制造商(销售商、进口商)在测试实验室进行—在测试的证明中,必要的是证明产品符合强制性认证要求的产品特性数值;
在俄罗斯资源性认证体系的证书;
产品的国际和国外证书;
符合联邦法律规定的文件,经由此机关和机构授权签发(流行病卫生检验报告、兽医证书、国家注册证书和儿童产品检验报告等等);
ISO9001、ISO22000、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认证体系
合格声明和相关必要文件可以只在一家认证机构注册。注册符合性声明的申请书,声明人要确定不会转向其他认证机构注册。
认证机构必须在7天之内根据以下标准检查声明人是否有资格可以取得符合性声明:
-声明人是否按照规定注册了法人实体。认证机构有权向声明人索要注册文件的复印件;
-声明人是否代表了外国制造商的利益(这取决于进口的产品)并且是否受到制造商的委托;
-销售商是否只接受具体的单批次产品符合性声明,而不是批量产品(销售商是否拥有合同、提货单等该商品的跟单);
-说明书类规范性文件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有规定的该产品的所有文件的复印件;
-申报单的填写正确。
根据认证机构的检查结果来办理合格声明。如果在注册中发现在合格的证明中有显然的伪造现象,则操作系统有权终止注册该合格声明。
声明人将注册好的合格声明和办理中递交的文件在其失效后须保存至少3年。同时在此期间认证机构也须保存注册号的合格声明及相随文件。
合格声明按照规定接收并在认证机构注册,其与合格证书同样拥有法律效力,并是产品合格标志商标的基础。
合格标志的形式应当在产品商标的前提下按照本产品的相关文件的规定运用。对于合格证——合格标志上须有认证机构签发的证书代码;对于符合性声明——合格标志上不须有在认证机构注册的符合性声明代码。
由联邦执行机关部门按照符合性声明对产品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它们不合格,声明人必须在3天之内通知其注册的认证机构该声明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