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节日消费迎来了一年中的最高峰。根据往年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受理的消费者各类信息数据分析,春节期间,食品、服装、干洗服务消费申诉数量位居前三位,为消费者带来诸多困扰。为确保消费者快乐购物、放心购物、理性购物,度过一个和谐快乐的春节,晋城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
一、关注食品安全
食品质量安全关乎消费者身心健康,为确保购买到放心食品,提请大家密切关注几个问题:
1、首先要确保购买的食品包装完好无损,看是否有安全食用期或贮存期。目前常见标注食品的贮存期有两种方法:一种是打上生产日期、有效期;另一种是标注安全食用期的后限。如果发现只标有效期,或只标生产期,这些都无法断定它是否可以食用,消费者遇到这样的食品最好不要购买。
2、注重科学食用。注意掌握食品的相关常识,了解适用范围、适宜人群。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不要轻信经营者对食品广告宣传。在购买食品后,要注意保存购物凭证和发票,以便出现问题后投诉举证。
3、注意选购具有国家认证标志的食品。《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凡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并加印“QS”认证标志方可上市销售。没有“QS”认证标志的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建议不要选购。
二、学会科学消费
因为年关到了,随着商家推出的大力度促销活动,消费者的购买力势必要比平常力度要大,特别是在走亲访友的礼品购买上。把握“适用和不铺张浪费”原则,建议消费者:
1、考虑购买绿色环保产品、不提倡购买奢华包装浪费资源的商品;其次克服崇贵崇洋品牌意识,把对名气的追求演变为对品质的追求;最后抵制超前消费、炫富式消费,提倡理性消费,适用消费。
2、建立科学的消费观,特别注意饮食卫生和身心健康,避免大吃大喝,少吃油腻、辛辣食品,从源头控制病从口入。
3、正确选用商品。在选购产品时,要选择适合自己具体情况的商品,不要盲目攀比、赶时髦,花不少钱买高档货,却不会用、用不上,造成功能上的浪费。
三、预防商家陷阱
针对商家的各种优惠活动及返券、买多少抵多少现象,消费者要警惕陷阱:
1、警惕商家规避责任。消费者首先要明确需购买的产品是否物有所值,其次看清商家规定各种优惠活动使用期限和各种限制,重视赠品质量和三包问题,针对赠品一般不开发票需事先跟商家协商好,以免出现质量问题无法维权。消费者在购买换季商品时,要本着“按需消费、注意安全”原则,商家通常以我低廉的价格销售换季商品,消费者购买后到适合季节再用时,已耗尽了“三包”期限。
2、警惕折扣陷阱。在春节消费高峰期,各商家会打出各种名目吸引消费者。例如:在“买满就送”活动中,将商品的价格标注为199、1999等,同时提高小额商品的价格,消费者实际难以得到广告宣传中的折扣,商品折扣名不副实;如买100返50,看上去是五折,实际上消费者最低获得的折扣约是6.7折,总折扣率难以计算,这需要消费者平时或事先关注好看中商品的实际价格,避免陷入这种虚假打折陷阱。
3、警惕安全隐患。特价商品限量抢购时,消费者要多留心是否开设了许多限制条件,甚至将滞销商品、过时商品或样品作为特价商品出售,同时还要注意:大量人流拥挤,容易引发哄抢、挤伤事件,也给小偷创造了作案条件。
四、养成维权意识
1、某些家电商家自己会推出购买商品有效期内的退换货制度,针对此,消费者首先要求商家按时送货甚至安装,避免拉长时间出现问题后无法参考商家的制度进行退换货。
2、商品一旦出现问题,应及时和商家联系,如果商家有意拖延推诿,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因为有些问题的解决具有一定的时效性,比如食品、饮料等出现质量问题可能需要鉴定,而超过一定时间,检测机构就无法出具检测报告,也就失去了最有力的证据。
3、索要和提供发票已成为消费者和商家的共识,但根据12315多年的维权情况来看,发票也存在着一些问题,给某些消费者维权带来一定困难,如:
(1)某些商家借口没有发票,要求日后再取,以避开“七日内退换货”等规定;
(2)在发票上不填物品名而以一些字母或代码代替,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无法举证;
(3)在发票上加盖降价或打折商品、售出一律不退等字样;
(4)出现问题更换商品时,发票上不注明更换商品的新日期,导致更换来的新商品三包期缩短;
(5)最后这种现象虽然很少见,为预防也提醒一下,商家借口已给消费者优惠价格,在提供发票时,要消费者提供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