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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案例

  • 报关员“空转”货物牟暴利

    www.jctrans.com 2008-12-1 14:01:00 航运在线

  •   记者10月30日在深圳海关缉私局采访了该局近期侦破的一起报关员弄虚作假进行“空转”货物牟取暴利的案件。该案件涉案的5名人员中,最后一名犯罪嫌疑人邓某,在今年8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此起案件为“陈某、李某走私系列案”,是2007年被深圳海关缉私局所属沙湾海关缉私分局成功侦破的,该案案值人民币3500余万元,涉嫌偷逃税额人民币770余万元,抓获包括主犯在内的犯罪嫌疑人5名。今年1月,该系列案首批犯罪嫌疑人“陈某”、“李某”和“王某”被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并在法院一审判决中分别获刑10年、7年和5年;2月,犯罪嫌疑人高某被成功起诉,获刑三年。  

      这起走私大案是两名报关员凭借自己对海关业务的熟悉从而进行“空转”操作,从而利用海关监管和企业管理漏洞牟取暴利。揭开此案面纱,希望能引起有关部门对报关行业的高度重视和加强管理。 

      联合稽查牵出走私大案  

      “陈某、李某走私系列案”的案发源自于深圳海关的一次专项稽查行动。  

      2006年,沙湾海关在前期筛选、风险分析中发现一加工贸易企业有走私苗头,并进行风险布控,在口岸现场成功查货一涉嫌走私车辆和货物。然而,在通过货物查找到企业时却发现该企业已经没有正常生产经营,成为“死厂”。  

      经查,该企业有大量保税指标通过转厂手续转给深圳市龙岗区一家名为金×工艺(深圳)有限公司(下称金×公司)的加贸企业。在倒查过程中,办案人员还发现另有多家企业有向金×公司转出保税指标的情况。为此,深圳海关立即确定金×公司为重点监控企业,并组成联合工作组下到该公司稽查。稽查中发现该公司报关员陈某有与一名叫天×报关行的报关员李某勾结倒卖企业指标的重大走私嫌疑。  

      接获该情况通报后,沙湾海关缉私分局随即展开调查,围绕各企业转入金×公司的报关数据,对所涉及报关单证进行调查取证,最终将目标锁定在该公司报关员陈某和报关行报关员李某身上。  

      2006年12月26日,李某在龙岗报关行办公场所落网。然而,李某十分狡猾,认为办案人员没有掌握足够证据,侥幸心理和对抗情绪严重,时而一言不发,时而对抗审讯,妄想逃避法律惩罚。在这种情况下,办案组一方面展开外围调查取证,另一方面则加紧对陈某的追捕。经过长期的摸底排查和跟踪守候,办案组于2007年4月28日,将潜逃至上海的犯罪嫌疑人陈某成功抓获。  

      据陈某交代,其自2005年开始,利用自己掌握金×公司合同手册工作的便利,伙同犯罪嫌疑人李某为高×塑胶(深圳)有限公司、松岗东×吸塑厂、德×塑胶模具(深圳)有限公司等十几家加贸企业提供保税指标,进行“空转”操作,掩盖上述企业因倒卖保税货物造成合同手册无法平衡的事实,并以每吨转厂指标250至300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好处费”。此外,自2005年8月至2006年8月期间,陈某、李某通谋,倒卖金×公司保税指标多份用于走私大量布料和塑胶粒进口。其中由陈某提供报关单、电子报关员卡、金×公司收货章等相关手续,李某负责具体报关操作,按每吨塑胶粒700元人民币,布料550元人民币的标准向陈支付“好处费”。  

      随着李某、陈某的落网,整个案件的事实情况逐步呈现。办案组参照两者的供述和调查取证所得的线索,沙湾海关缉私分局又先后对因“假出口”涉嫌走私的高×塑胶(深圳)有限公司、松岗东×吸塑厂等两家涉案企业分别立案侦查。  

      甫出洞纷纷撞入法网  

      主犯能否到案是衡量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准。而在此案中,侦查人员充分重视追逃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张开恢恢法网,从而确保每一名重要犯罪嫌疑人都是一探头就被擒获归案。 

      “大海捞针”,主犯陈某归案。陈某,女,金×公司报关员,是本案的最重要的主犯之一,案发之初就已经潜逃。而为了案件的顺利侦破,办案组立下军令状,保证一个月内将陈某抓获到案。办案组民警一方面把陈上网追逃,另一方面则集中力量分析该陈的电话记录和社会关系,进行了大量的内查外调,最终在地方公安的配合下,掌握了其躲藏地点;通过连续几天的守侯埋伏,最终于2007年4月28日在上海将其抓获归案。归案后陈某坦白了自己因赌博欠下高额债务,为偿还债务而不得不铤而走险的犯罪动机,这一为贪欲所控制的女子终于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陈某的供述牵出了高×塑胶(深圳)有限公司,松岗东×吸塑厂等涉案公司。然而,这些公司的负责人在李某被抓获后便弃厂潜逃了。一时间,案件千头万绪,但却无从下手。  

      “引蛇出洞”,关口处截获高某。高某,男,香港人,高×塑胶(深圳)有限公司老板,案发后逃回香港后,但仍然遥控指挥该企业的员工逃避侦查、销毁证据,并时刻通过各种途径打探侦查情况。针对犯罪嫌疑人高某此时的心理,办案组制定了“引蛇出洞”的方针,通过做该厂报关员陈某的工作,要求其配合传话给高某,同时表面上也放弃对该公司的侦查工作,给高某以海关只是例行调查的假象。果然,高某一见风声平静下来,就迫不及待的返回大陆,企图销毁该企业的走私证据。然而,法网恢恢,在他踏上深圳的土地的时候,等待他的就是冰冷的手铐和法律的制裁。  

      “枕戈达旦”,捕获主犯邓某。邓某,女,德×塑胶模具(深圳)有限公司实际负责人,该公司倒卖料件实际操作人。案件侦查到后期,抓捕邓某条件已经成熟。然而在第一次实施抓捕时,邓某提前离开,抓捕工作功亏一篑。随后,办案人员并没有气馁,通过情报分析,又摸查到其在深圳的另一处住所。其后侦查人员便装进入其小区,连续蹲点2天2夜,终于将其抓获。  

      巧助手却编出无底黑洞  

      如果问“陈某、李某走私系列案”最大的特点是什么?那就是该案是以两个报关员为核心、枢纽、桥梁,是报关员凭借自己对海关业务的熟悉从而进行“空转”操作,从而利用海关监管和企业管理漏洞牟取暴利。  

      保税货物的转厂是需要海关核准的,其程序为货物转出企业以货物出口的形式向海关报关,而货物转入企业则以保税货物进口的方式报关,经海关核准后,货物正常结转。在双方加工贸易合同核销的时候,此部分货物在转出方是作为出口货物看待的,而在转入方则是作为进口货物看待。此案中,作为报关员的李某、陈某采用“空转”形式,以正常转厂为由向海关报备要求将高×塑胶(深圳)有限公司,松岗东×吸塑厂等多家涉案企业的保税货物转厂至陈某所在加贸企业金×公司,但在实际操作中却没有发生保税货物的实际结转,而是收取了大量“好处费”,从而使得转出企业由因倒卖料件等原因造成的料件短缺变成合同平衡,逃避了海关监管,牟取大量非法利益。  

      报关员本应该是海关和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海关规范办理各项海关业务的得力助手。但一部分不法分子却从自身私利出发,置国家利益于不顾,采取瞒骗手法,以“空转”方式帮助他人平衡料件严重短缺的合同手册,从中捞取“好处费”,从而导致国家税款严重流失。巧助手本是助动力,但是一旦操起走私大业,黑手所现,其编成的黑洞也非一般人所能及的,后果令人乍舌。  

      活“死厂”原来是蒙面大盗  

      在案件侦查过程中,办案组发现德×塑胶模具(深圳)有限公司同样通过李某、陈某利用“空转”形式骗取合同平衡,然而在对该公司的调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发现该公司在案发前已经人去楼空,没有任何的生产活动,更蹊跷的是该公司原老板林某已于2005年1月死亡,而当前的挂名公司老板和报关员都是村委委派,并未实际负责该公司事务,该公司可以算得上是一个彻底的“死厂”。  

      然而,公司是“死厂”,在海关备案的进出口贸易却还是活的,而且规模还不算小,这是为什么呢?见此情况,侦查人员反复调阅单证,查找证人,并通过电力部门核查该企业用电情况,通过水务部门查找用水情况,通过劳动监察部门调取劳动关系情况……多管齐下,终于固定住该公司自2005年后一年半的时间里,属于没有生产的“死厂”的确凿证据,而该公司近一年半里所有进口料件均涉嫌被倒卖。但是,该公司的挂名老板和报关员都是本地村委指派,并不负责具体事情,也很少到公司,都不了解公司的详细的情况,找到倒卖进口料件的始作俑者,成为案件的难点。侦查人员及时调整办案思路,仔细核查水电费、房租、税务、劳动监察等部门提供的资料信息,核对签名情况。最终,该公司负责财务工作的邓某浮出水面。  

      随后,侦查人员调取德×塑胶模具(深圳)有限公司近一年半的二百多分出口报关单,询问了一百三十多名承运司机,并通过该公司原主管证实:老板林某死后,邓某全面负责公司的运作,该公司也没有正产生产,所有进口料件均倒卖,为平衡手册,就以帮其他厂假出口和通过报关员向金×公司等企业“空转”来骗取核销。而进一步的查证表明,邓某曾自称是报关公司员工,前往东莞内资企业提出为他们以一般贸易方式报关出口,但实际上却用德×塑胶模具(深圳)有限公司的出口指标为这些企业出口了货物,既赚取了报关费,又骗取了假核销。至此,这个由活人操纵“死厂”大量骗取国家税收的案件的神秘面纱被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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