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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公告

  •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www.jctrans.com 2010-9-21 15:39:00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制发机关: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 2010-09-19  

      编  号: 青政办发〔2010〕29号  

      标  题: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中秋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0〕77号)要求,全面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青安〔2010〕26号)精神,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保证中秋节、国庆节(以下简称“双节”)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检查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和应急值守工作是否进行了专题部署;重点部位的安全巡查工作是否安排和落实;节前职工安全教育是否开展等情况。

      (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检查交通运输、非煤矿山、消防火灾、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海洋渔业、民爆器材、特种设备、商贸、旅游等行业(领域)打非治违进展情况。

      (三)安全隐患排查和制度落实情况。检查道路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遵守安全制度和规定;烟花爆竹管控;非煤矿山防透水淹井、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及炮烟中毒等安全防范措施;人员密集场所、旅游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监管监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措施等落实情况。 

      (四)安全生产应急值守情况。检查节日期间各级领导干部遵守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重要设施、重点部门和单位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应急人员、物资、装备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 

      二、检查时间

      9月20日至10月7日。

      三、检查组组成

      (一)市政府检查组。由市政府领导带队组成检查组,分别对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二)市直部门检查组。由部门领导带队,对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三)区市检查组。由区市政府领导带队,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现场检查等形式。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双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把握“双节”期间安全生产的规律和特点,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工作部署,认真研究制订检查方案,严密组织检查活动,解决突出问题;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检查,发现和整治一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落实“双节”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切实落实责任;要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生产安全事故频发的行业和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做好“双节”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双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三)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要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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