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普通公路试行计重收费
www.jctrans.com 2008-11-24 10:47:00 中国交通报
从11月1日起,山西在全省85条普通收费公路的128个收费站,试行货车计重收费标准。这是山西省对公路收费制度的又一次重大改革,也是山西省从源头治理超载的重要措施之一。 从近一周的运行情况看,大吨小标、超限运输车辆的交费额要明显高于以往,四轴及四轴以上合法运输车辆的交费额与以往相比则降幅较大,初步达到了遏制超限运输行为,降低合法运输成本,促进运输市场规范化发展的目标。 2006年12月9日,山西省已在全省高速公路推行了计重收费。 收费标准明确 根据山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普通收费公路试行计重收费的各收费站,必须是在计重设备安装就绪且检定合格(包括定期检定),领取了计量检定合格证、山西省政府设站许可证,并换发了注有计重收费标准的新收费许可证后,在有效期范围内方可实施计重收费。 按照规定,车辆按标准装载的,按基本费率收费;一旦超限超载,最少按基本费率一至两倍收费,最多按基本费率16倍收费。基本费率分三类:一类为一级公路及二级水泥混凝土公路,基本费率为2.1元/吨车次;二类为出省公路及60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基本费率为1.9元/吨车次;三类主要是60公里以下的二级公路,基本费率为1.8元/吨车次。 按照规定,山西省严禁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普通收费公路,但特殊情况及持有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超限运输通行证》运输不可解体物品的车辆、特种车辆,可驶入普通收费公路。计重收费标准也对55吨以上货车的应急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车货总重在55吨以上的六轴货车(与超限超载认定称重检测结果误差范围在6%以内的)按其实际车货总重量,以计重收费基本费率和相应的收费补偿系数计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货车,标准装载部分不再享受线性递减优惠。通行一级公路及二级水泥混凝土公路的货车,标准装载以内部分按照基本费率的3倍计收;通行普通二级公路的货车,标准装载以内部分按照基本费率的4倍计收;通行一、二级公路的货车,超出标准装载的部分均按照基本费率的20倍计收。 实施计重收费后,客运车车型收费标准不变。 据了解,原规定通行全程收费一次的收费站点,实施计重收费后,继续执行这项规定,禁止增加收费频次。 山西省公路局局长戴飞介绍,普通公路计重收费工作从2006年2月筹备,全省交通系统各有关部门经过反复调研、论证、议定计重收费费率标准,并于今年8月27日经山西省政府批准,完成了计重收费设备的招标、安装、调试等工作,普通公路货车计重收费已经在11月1日正式启动。 建立快速反应机制 为切实做好货车计重收费试行工作,省公路局前期做了大量准备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省公路局对所有收费人员进行计重收费业务重点培训,全面集中开展计重收费宣传活动,完成计重收费设备的标定并领取计量检定合格证,全面模拟运行计重收费并对应急处置措施进行预演和排练,换发了新的收费许可证并更新了收费站公示内容,完成了计重收费模拟运行状态向正式试运行状态的转换以及票证的变更、衔接和切换,制定了计重收费应急预案。在开征前三天,统一换领了计重收费许可证,10月29日进行了最后一次模拟运行,11月1日自动转入正式计重收费。 为提高快速处置实施计重收费后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形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实施计重收费后收费现场保持安全、畅通、有序的通行环境,省公路局还编制完成了《计重收费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该预案突出预防性、防治性、安全性和快捷性,适应于山西省公路局管辖范围内直接管理的所有收费站。该预案主要针对计重收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车辆拥堵、收费广场或收费车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收费现场发生暴力抗费及群体事件、车辆或人为损坏收费设施、收费系统出现故障或停电不能正常进行集中收费等突发事件,预案针对计重收费过程中出现的不同情况,明确了不同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缩短车辆在收费广场停留时间,避免堵车等现象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确保计重收费工作的顺利实施。 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据戴飞局长介绍,全省干线公路计重收费工作实施以来,呈现出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宣传舆论氛围浓厚。通过全省公路部门提前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司乘人员对计重收费实施时间、收费类型与标准、新旧收费模式的区别等广为了解。二是总体运行平稳。通过广泛宣传,加上河南、河北等周边省份特别是我省高速公路先行实施计重收费,社会各界的认可度不断提高。11月1日以来,全省除个别收费站因当地运输户不配合发生短时拥堵外,未发生其他突发事件和影响公共秩序的事件。特别是多轴合法运输车辆对计重收费表示坚决拥护和支持。三是各方配合有力。所有收费站均增配了公安、交警、路政等执法人员,及时疏导交通,保证收费秩序。各级新闻媒体围绕计重收费作了大量的宣传报道,形成有利氛围。四是对依法运输和运输结构调整起到积极的引导作用。 为切实做好货车计重收费实施工作,全省各市公路部门积极准备,做好启动工作。长治分局对相关收费站进行了计重收费模拟演练。忻州分局对收费人员进行了现场观摩和试操作,使其掌握计重收费的操作方式方法,真正做到了学、看、做三者相结合。晋中下白岩收费站采用散发传单、悬挂标语条幅、媒体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取得广大司乘人员的理解与肯定,并在车辆入口处醒目位置设立限速标志,提醒司乘人员匀速驶入车道。 计重收费启动实施以后,省公路局为了更好地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11月4日,省公路局局长戴飞带领局有关处室负责人还深入忻州公路分局对计重收费正式运行情况进行调研和督导,对计重设施和软件操作系统运行是否稳定进行了详细了解。 山西省交通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张润在启动仪式前对全省各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认真实施好全省普通公路计重收费启动工作;二是要坚持“统一领导、高度负责、部门协作、联合行动”的原则,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做好全省计重收费各项工作;三是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加强收费、路政、公安、交警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收费站点安全畅通;四是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为全省普通公路计重收费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发展。 山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省治超领导组副组长、省治超办主任、省计重收费领导组副组长李顺通认为,普通收费公路货车实行计重收费,体现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即“多载多缴、少载少缴、空车受惠、超限受罚”,有利于保护公路和桥梁,遏制非法超限超载。推行计重收费,可迫使运输业户减少装载重量,减少超载运输车辆对公路路面过度损坏;有利于促进公路运输业健康发展,使超载者无利可图,有效保护守法运输者的利益。各类超载车辆、改装车辆和“大吨小标”车辆从此不再有市场。这对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巩固治超成果,保护公路桥梁,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促进交通事业健康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据了解,此次计重收费的试行期从2008年11月1日起,到2009年10月31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