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船海盗条款分担责任
www.jctrans.com 2009-11-18 9:40:00 大公报
波罗的海国际海运理事会(BIMCO)昨日在伦敦宣布,重新调整租船合同中的海盗条款内容,令船东和租家更平均分担在海盗劫船事件上的责任。此外,该会同时追加两项新条款,更仔细订定单航次程租、连续航次租船和包运合同的责任条款。 针对索马里海盗活动引发的租约责任争议,BIMCO在今年3月推出租船合同海盗条款,厘定船东和租家双方在船舶被海盗骑劫后的责任。该会现时调整条款内容,主要是呼应租家要求,避免有关条款倾向令船东受惠。而原来条款下,船东亦较难谈拢租约,因此船东一方亦要求变更内容。 BIMCO修改合约 在原有条款下,为确保租家主动避免行驶高危的海盗区域,当船舶被骑劫后,定期租船租家必须完全承受原定租期内的租金,租家负担极为沉重。新条款则限制租金缴付期在骑劫船舶的90天以内,其后租家不需再继续缴租,相对重新提高船东的责任。 此外,新条款亦扩大“海盗”一词的定义,船东和租家的要求下,会方将新条款中的“海盗”定义扩大至全球所有海盗。 BIMCO同时推出2项新条款,涵盖单航次程租、连续航次租船和包运合同的租约。为确保船东在制定短期租约时清楚海盗风险,在新条款规管下,船东和租家在订立单航次程租租约后,假如船东认为原有航线航程驶经区域属高危的海盗活动地区,而最终决定绕道,将须自行承受有关安排的额外开支。 租期较长的连续航次租船和包运合同方面,新条款则确保船东更自由地因海盗问题而进行绕道,船东和租家将以固有方式计算各自承担额外开支的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