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及公路、港航、货运物流、客运、智能交通等五个事业发展中心揭牌成立,标志着武汉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全面完成“行政职能回归机关、执法职能集中行使、事业单位支持保障”的改革目标。
深化交通综合执法改革和交通事业单位改革,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武汉确立的市级重大改革项目。
根据改革方案,此轮改革在市级层面设立了“两支队五中心”的管理架构。
“两支队”即武汉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和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依法统一行使市级和江岸、江汉、硚口、汉阳、武昌、青山、洪山等7个中心城区的陆上、水上交通运输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五中心”即武汉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港航事业发展中心、货运物流事业发展中心、客运事业发展中心、智能交通中心。主要承担有关辅助性、事务性、技术性的工作,为武汉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履职提供支持保障。
据悉, 综合执法支队整合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城市公共交通、客运出租汽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轨道交通(含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等执法职能;武汉市水路交通运输执法支队整合了水路运政、航道行政、港口行政、地方海事行政、船舶(含渔船)检验的监督管理等执法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