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价20万元的燕窝在运输途中受损,快递公司表示愿意赔偿4万元;运碎一件成交价格为12万元的南宋瓷器,快递公司因消费者没有保价,表示最高赔偿1000元……近一段时间,由快递保价服务引起的消费纠纷频发。
胡印斌的观点:在丢失赔付、损毁赔付等问题上,有关方面不如召集各方面代表坐下来协商,制定一个具体的分类标准,丢失了如何赔付、损毁了如何赔付?等等,都要不厌其繁,制定明确、可操作的办法,以保障各方利益。并不是说保额越高就越有公信力,而要找到一个理性、一体遵守的尺度。《快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只明确了快递企业和寄件人有约定的情形,对于未保价的快件,则只是表明“依照有关规定确定赔偿责任”。这同样存在不明晰的问题。既然是“依照有关规定”,则恐怕只能是《邮政法》的“三倍赔付”条款,而这种按邮资赔付与实物价值差距太大,显然已经不能适应快递业的发展,应该有更具体的规定。结合其他行业的状况,不妨尝试推进第三方保险公司介入快递保险。但从长远看,快递业若想行稳致远,专业的保险公司介入应该是一个大趋势。新经济的成长不仅需要快递参与者的努力,还需要政府在法律、制度供给上的跟进,以及社会的包容。当然,更需要普通消费者的较真,老百姓一较真,行业就会想办法,事情也就会办得更好。
在寄快递的过程中,很多人还停留在“自求多福”的阶段。比如,消费者千叮咛万嘱咐卖家好好打包,多加气泡袋等缓冲物。负责任的卖家还会在小包装箱外面再套一个大包装箱,并贴上轻拿轻放、请勿重压的贴纸。即便有这些防备,还是未必能确保快递物品安全到达。透过记者暗访,人们发现,自己的宝贝在快递分拣与装卸的过程中被抛起来甩过去,像小山一样被堆积叠压在一起。客户质疑快递暴力分拣与装卸是有道理的,但是面对海量的快递包裹,尤其是赶上6.18、11.11等购物节,指望快递工人精心地对待每一件包裹,多少有点一厢情愿。在很大程度上,快递损坏丢失包裹与下面的因素有关——海量包裹与人手不足,快递加盟门槛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快递员不签劳动合同流动性大,快递公司管理缺位快递员责任心缺失。正因如此,快递物损坏概率不低,赔偿时快递公司、加盟点、快递员相互扯皮。当损坏源头未能较好缓解,快递业生态较为杂乱,标准化、合理化赔偿就不易实现。这也会妨碍第三方保险的介入,毕竟保险也会考虑风险与赔率。总体而言,快递业仍需要进一步规范,这需要龙头企业树立品牌与标杆,离不开有关法规与制度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