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程物流网资讯中心新闻频道陆运新闻 > 正文

对“公路收费乱象”要主动作为

www.jctrans.com 2011-4-8 10:05:00 东方网

导读:“公路收费乱象”,似乎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新华社近日又发“深度报道”:一条来往广州与深圳之间最繁荣的高速路开通12年收费300亿元;纵贯广州市南北的城市快速路900米收费3元;一些公路借“还贷收费”为名“超期服役”……

  作者:方圆  

  “公路收费乱象”,似乎成了一个“老大难”问题。新华社近日又发“深度报道”:一条来往广州与深圳之间最繁荣的高速路开通12年收费300亿元;纵贯广州市南北的城市快速路900米收费3元;一些公路借“还贷收费”为名“超期服役”……收费公路俨然成了印钞机,以牺牲公众利益为代价赚取暴利。然而,面对上下这么多批评之声,政府有关部门又该如何办呢?

  “公路收费”,千头万绪,难点重重,各个地方的实际情况又不一样,确实不能搞一刀切。为此,国家也确定了逐步有序的原则,以省为单位组织实施,可一次性全部取消,也可在省内分期分批取消。然而,分批取消并不意味着当家人可以“磨洋工”,多挨一天是一天,地方政府还是要算算大账!

  实际上,很多二级公路收费站早就不是传说中的“提款机”了。近些年,高速公路建设逐渐成网,原有的二级公路的干线骨架作用功能逐渐削弱,收费额逐年下降,债务包袱越来越重,许多收费站早就陷入了“越还不起债收费期限越长”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这些收费站大多分布在城乡居民频繁使用的区域,与当地经济发展和居民生产生活的矛盾日益突出。因为收费站点过密而影响招商引资的案例屡见不鲜。

  对“公路收费乱象”要主动作为,这是对政府部门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公路是最基本的基础设施,应是政府为公众提供的公共产品,然而在我国,公路建设的投融资主要由中央财政、地方、银行、外资等多方面构成。在融资方式上,主要采取经营权转让等。这一格局易使高速公路实质上变为一种赢利商品,使收费公路“公共产品”的属性大大削弱,社会效益得不到保证。

  2009年2月17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财政部逐步有序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计划从2009年起到2012年年底前,东、中部地区逐步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使全国政府还贷二级收费公路里程和收费站点总量减少约60%。但这项工作进展缓慢。至2010年年底,已取消二级公路收费9万公里。截至2009年,全国二级及以上高等公路收费里程为42.52万公里。这表明,目前我国收费公路仍然密如蛛网,仍有33万公里公路在收费。

  面对现在剩余的33万多公里收费路,是取消收费还是延长收费年限?对于这个问题,应当先弄清楚问题的本质。如果延长收费,就得有延长收费的理由。按交通部的意思,当下公路收费高昂,是收费年限太短导致的。这恐怕与事实不符。一些高速路早就收回了成本,却还在延长收费期限。

  对“公路收费乱象”要主动作为,当下最要紧的是对现有的收费路进行清理,首先将所有二级路收费全部取消。二级路占收费公路的60%,全部取消后将让收费路再减少14万公里。剩下的近17万公里一级以上公路,应当对收费情况进行公开调查,在此基础上确定收费年限。高速路应尽快降低收费或取消收费,让公路回归公益性。去年我国税收达7万多亿,土地收入2.7万亿元,加上其他各种税费,早就超过10多万亿元。从老百姓身上收这么多钱,老百姓却连免费路都走不上,未免太说不过去了。

  林林总总的公路收费乱象,折射出公路收费之变势在必行。政府部门应尽快恢复公路公益性属性,还路于民,别让公路收费成为赚取暴利的“无底洞”。

本文关键词:公路收费

共有评论查看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