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突出问题通报力度印发《<山东省长江经济带内河船舶和港口污染突出问题整治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的通报》,通报工作进度滞后地市,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强化督导调度,加强跟踪服务,建立压力传导机制,充分调动企业积极性,督促各市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
二是展开批量安装。组织人员赴江苏、浙江等地现场指导,抽调船检人员驻点检验。2274艘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已有效加装防污染设备,达到船舶防污改造要求,占需改造船舶总数的90.2%。
三是加快系统推广应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要求,督促有关航运企业和船舶在规定时间节点安装并有效使用系统客户端,确保航行于长江经济带的山东省籍船舶实现船舶污染物来源可溯、去向可循,推进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网上监管,严厉查处违法偷排超排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