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文博)近日,市邮政管理局联合市综管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规范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管理的暂行办法》。
我市对全市各县区邮政、快递电动三轮车实行“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车辆编号、统一规范管理”的“三统一”备案管理,对符合标准的车辆统一发放《备案证》,在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的前提下,实现快递电动三轮车在城区依法依规通行。
据了解,“统一外观标识”要求快递电动三轮车在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基础上,对车辆外观设计和车体标识按照品牌进行统一,企业对驾驶人员和车辆统一购买保险。“统一车辆编号”即制定统一的编号规则,为每一台快递电动三轮车设定唯一身份编号,实行“一车一号”管理。“统一规范管理”要求企业对驾驶人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定期开展基础交通安全法规和安全驾驶培训,同时对驾驶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备案。《办法》还对具体的“三统一”备案申报流程和工作推进进度进行了明确。
作为《办法》的有效补充,市快递行业协会相继出台了《南昌市邮政业寄递车辆文明出行规范》和《南昌市邮政业寄递车辆文明出行自律公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实现快递电动三轮车文明、规范通行。
市邮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邮政、快递企业已陆续按照《办法》提出的“三统一”要求,对现有快递电动三轮车、车辆驾驶人员和驾驶行为进行规范,部分企业已经开始了车辆的备案证申领工作。未来,市邮政局将联合市综管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等部门,督导企业加快推进电动三轮车规范管理工作进度,适时开展快递电动三轮车城区通行专项整治行动,从严整治不规范车辆和交通违法乱象,提高快递末端收投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