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检验检疫部门获悉,近日,韩国食药部发布了第2017-411号公告,拟修订《食品标准和规范》中“蛋及制品”相关内容:1.修订畜产品加工标准及成分规范2017-24(2017年4月14日)公告中内容,包括蛋制品中收集蛋的内容物操作方法要求、沙门氏菌测试、“生蛋”作为食品原料的规定;2.修订畜产品加工标准及成分规范2017-84公告(2017年11月2日)中内容,包括建立蛋清洗标准、保存和分发冷藏蛋、建立加工食用蛋清储存标准、建立非灭菌蛋品储存标准等。
我国一直是畜产品出口大国,各国对进口畜产品要求较高较多,要保证出口量,需严把质量关。在此,江苏无锡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出口韩国蛋及制品企业,生产制作产品时需注意一下几点:一是保持关注出口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确保出口工作可有效进展;二是加大蛋及制品产品的检测力度和监管力度,保证食品的健康安全;三是从多方面多途径提升产品质量,努力做到“鸡蛋里挑不出骨头”。(曹笑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