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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因安检错过航班 男子诉海航被驳回

http://www.jctrans.com/ 2018-05-22 法制晚报

导读: 买了海航的机票却没赶上飞机,林先生起诉海航,认为其可以提前预测安检能力和旅客大数据却未能保障旅客出行存在过错,要求退票款。日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林先生的诉讼请求。

  买了海航的机票却没赶上飞机,林先生起诉海航,认为其可以提前预测安检能力和旅客大数据却未能保障旅客出行存在过错,要求退票款。日前,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林先生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林先生的说法在目前来说是个超前的设想,不能认定海航服务有缺陷,但同时指出这个诉求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建议海南航空认真倾听、积极回应,争取应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成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事件回放

  安检后未登机 告航空公司

  2017年10月17日,林先生买了海南航空公司HU7277号航班从北京飞往杭州的机票,起飞时间为10月20日7时50分,从首都机场T1航站楼起飞。

  林先生称,由于当天安检口人山人海,排队人群不断爆发争吵,他排队50分钟才过安检,到达登机口时被告知飞机已经离港,同时约有20名旅客也未能及时通过安检登机。

  他不得已从东航又购买了近全价票,遭受了损失。林先生认为,海航在可以提前预测安检能力和旅客大数据的情况下,未能在其独立运营的T1航站楼采取多开安检口、出港时刻调峰等措施,未能保障旅客正常出行,存在过错,为此要求判令解除航空旅客运输合同,并退还机票款830元。

  海航

  已履行告知义务

  旅客行为不算非自愿退票

  法庭上海航称,该公司于航班起飞前已经在网购票流程中的《机票预订须知》、手机短信以及海南航空官网公告等多种渠道提示了相关事项,告知首都机场T1航站楼截止办理值机手续时间为起飞前45分钟、登机口关闭时间为起飞前20分钟等事项以及出港高峰的情况。

  另外,还提示一般须提前2小时到达机场,履行了合同附随义务,林先生应当对首都机场当时安检升级有所预期。

  海航还认为,林先生退票不属于中国民航局规定的非自愿退票类型。而林先生是出于自身原因退票,客票状态系被航信系统自动修改。此外,海航不是机场安检和安检人员管理机构,机场安检由民用运输机场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法院

  驳回诉讼请求

  靠大数据预测人流属超前设想

  法院认为,林先生已经办理了退票,故双方之间的合同事实上已经解除。机场人流情况、繁忙程度等客观因素均可能导致安检耗时存在不确定性,在目前条件下这种不确定性尚不能精确预测并控制。

  恰因如此,旅客合理安排出行、适当提前到达机场,为办理值机、通过安检等预留合理时间,已经成为一般生活经验常识。况且,在航空公司对旅客进行了相关告知和提示的情况下,旅客应对告知和提示内容特别加以注意。

  由于安检环节介于办理值机与登机之间,且并非航空公司所能自主控制,故林先生认为海航既然为其办理值机就意味着该公司能保证其出行的意见,法院不予采纳,海航无过错。

  林先生指责海航未能依靠大数据预测机场人流和安检压力进而采取有效措施的说法,法院认为这个要求目前尚属于较为超前的设想,是否具有实操性并未完全证实,故在当前条件下不能认定海南航空公司提供的服务存在缺陷。

  但法院同时认为,这个诉求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建议海航争取应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发展成果,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2018年4月3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林先生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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