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立峰)9月4日,在京唐港海关、唐山海关缉私分局的严密监管下,此前由京唐港海关查获的20吨“洋垃圾”装船离港退运出境。
据了解,7月10日,京唐港海关依据布控指令对一票来自韩国申报品名为“炼钢用促进剂”的货物实施人工查验,发现其中一个集装箱装载的铁灰色粉状货物带有强烈刺激性气味,经送检查验,证实该批货物为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也就是俗称的“洋垃圾”。
为避免固体废物长期堆存港口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根据相关规定,该关依法启动责令退运工作,敦促涉案企业尽快办理相关退运手续。目前,该批涉案货物已在海关监管下全部退运出境。
今年以来,京唐港海关深入开展禁止“洋垃圾”入境“蓝天2020”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货运渠道伪瞒报、夹藏夹杂走私固体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斩断固体废物走私通道及链条,坚决拒“洋垃圾”于国门之外。截至目前,已退运国家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2起,共计44.17吨。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进口属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的,由海关责令退运该固体废物,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京唐港海关提醒,在货物起运前,进口货物申报经营单位应委托具有固体废物检测能力的检测机构对货物进行属性鉴别,切实履行好从业企业应尽的责任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