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 陆运| 空运| 综合物流| 船务新闻| 口岸/园区| 贸易| 宏观经济| 产业经济| 时政新闻| 图文天下| 物流专题| 物流网评| 贸易专题| 财经观点| 深度观察| 贸易网评

收藏 工商海关合作开展“多报合一”改革

http://www.jctrans.com/ 2018-05-21 南京日报

导读: 市工商局17日发布消息,从2017年度年报开始,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不再通过海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通讯员 赵晓花 记者 邹伟)市工商局17日发布消息,从2017年度年报开始,在海关注册的报关单位、加工生产企业和有减免税设备企业,不再通过海关业务平台报送海关年报,改为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多报合一”年报。

  市工商局相关人士介绍,此举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放管服”改革部署和简政放权工作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

  2017年度海关管理企业“多报合一”年报时间为2018年5月1日至8月31日。目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已完成调试,南京市注册的海关管理企业可正常申报。4月底前已经完成工商年报的海关报关企业,可再次登录公示系统进行海关年报信息补报。截至8月31日仍未报送年报的企业,将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多报合一”前已向工商部门报送年报的除外),企业补报年报后可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