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厦门海沧口岸进口成品油、发动机油、润滑油、变速箱油等其他石油制品230批次、重量3270吨、货值1089.34万美元。不合格批次达198批,同比增加12.2%。
据介绍,进口成品油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进口货物未加施中文标识,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要求,对此企业应引起重视。
为加快进口成品油的验放速度,海沧检验检疫局优化再造成品油检验监管流程,建立信息报备平台,对大宗散装进口成品油实行24小时预约,提前掌握货物进口信息,做到人等船、船到即检,实施全天侯船检工作模式,提升通检效率。
此外,积极推进进口工业品分类管理制度,努力推进设立进口成品油定点查验堆场,建立和海关的联系机制,努力实现一次开箱、一次检验、一次放行的“三个一”工作。
(胡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