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从江苏检验检疫部门了解到,去年12月7日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马尔代夫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中马自贸协定”)将于近期生效实施。根据该《协定》,马尔代夫将对自中国进口产品全部税目数的95.6%最终实施零关税,覆盖自华进口额的95.1%,降税期最长不超过8年。其中,占其税目数比例70.3%的产品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另有20.3%和5%的产品将分别在5年内和8年内逐步取消关税。
中马自贸协定涉及产品共分为A、B、C、E四类,其中A类产品自协定生效之日起完全免除关税;B类产品关税自协定生效之日起5年内按等比例削减,并于第五年1月1日起免除;C类产品自协定生效之日起8年内按等比例削减,并于第八年1月1日起免除关税;E类产品则应保持马尔代夫最惠国税率。在具体产品方面,马方将对税目数97.3%的工业品取消关税,同时,对花卉、蔬菜、加工鱼产品等我国出口优势农水产品取消关税。
我国是第一个与马尔代夫签署双边自贸协定的国家,协定实施后,我国企业将获得比其他国家更优惠的市场准入待遇。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在此提醒相关出口产品的企业,密切关注中马自贸协定的生效时间,查阅相关货物的原产地规则及不同降税幅度所对应的产品税目,作好申办原产地证书准备,以在出口时享受优惠关税待遇。(黄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