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美国环境保护署(EPA)发布了一项新的船舶排放拟议标准,以防止或减少船舶排放物对环境的影响,例如商船正常运行时所附带产生的压载水等。
EPA表示,新的排放标准一旦获得批准,将简化目前适用于商船的联邦、州及地方的现行规定,并能更好地保护该国所属海域。
美国环境保护署署长Andrew Wheeler表示:“结合当前环境保护署的海洋水域保护计划——包括五大湖恢复行动计划(Great Lakes Restoration Initiative)、切萨皮克湾治理项目(Chesapeake Bay Program)和国家河口计划(National Estuary Program)——美国水域将能够更好地支持当地的娱乐活动和国家经济。”
据了解,该新标准是EPA根据《船舶意外排放法》(VIDA)的要求而建立的商船意外排放的国家性能标准。拟议的新标准包括针对20种不同类型的船舶设备和处理系统的排放特定标准,以及将更广泛地应用于所有意外排放的通用性能标准。根据VIDA,EPA正在开发这些标准以取代2013 VGP。
VIDA于2018年12月正式被签署成为国家法律,并要求EPA制定法规以建立至少与EPA 2013年的船舶通用许可证(VGP)中规定的排放要求同样严格的船舶排放标准。
EPA的最新拟议标准将适用于:
1.长度大于79英尺的商船。
2.其它非娱乐性、非武装船舶,例如科研用船及紧急救援船。
3.小型船舶(长度小于79英尺的船只)和所有渔船所附带的压载水。
拟议新标准还概述了通过EPA或美国海岸警卫队(USCG)开展工作的美国各州寻求更严格的要求,请求紧急命令或为任何或所有州属水域的一种或多种附带排放申请禁止排放区的程序。
目前,该标准正在进行为期30天的公示及征询公众意见。在此期间,相关组织或者团队可以审视规则并根据需要提交建议或者评论。
征询期结束后,EPA将发布最终规则。根据要求,新排放标准需在USCG确定实施条例以确保、监测和强制执行船舶符合EPA新排放标准后才可生效执行。根据文件,待新排放标准正式确定通过后,USCG将有两年时间来确定其具体实施条例。这意味着,新要求要等到USCG最终确定其流程后才能生效,因此,预计最早生效时间也需到2022年。在此期间,2013 VGP将继续有效。
因此,建议航行于美国航线上的船舶的相关方注意关注新规要求及进展,提前做好准备,以避免因违反防污染新要求而带来的处罚和经济损失。
根据信德海事、OFFSHORE ENERGY等编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