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后,IMO 2020限硫法规就将在全球范围内正式开始实施。国际海事组织和整个航运业还有炼油厂以及燃油供应商一直都在积极地开展筹备工作。对于大多数船舶而言,限硫令的生效意味着它们所使用的燃油类型将转换为合规燃油,也就是所谓的超低硫燃油(VLSFO)或者船用轻柴油。
IMO已经发布了全面的限硫法规应对指南,业界也推出了各种具体的指导方案,比如国际航运公会(ICS)为航运公司和船员准备的IMO 2020合规指南、0.5%船用燃油供应和使用行业联合指南以及INTERTANKO制定的2020实用指南培训视频等等。
今年10月,IMO针对2020限硫法规和替代燃料召开了一次专题研讨会,IMO成员国以及航运业和炼油业利益相关方在会上确定业界总体上已做好准备迎接限硫令。上个星期,IMO在其总部伦敦举办了一场行业圆桌会议,再次突出了航运业为这次重大变革所做的准备。IMO秘书处、ICS、国际标准化组织(ISO)、BIMCO、国际船级社协会(IACS)、石油公司国际海事论坛、INTERTANKO、INTERCARGO、国际石油工业环境保护协会(IPIECA)、海洋工程、科学和技术研究所(IMarEST)以及国际燃料协会(IBIA)等组织均派代表参加了此次圆桌会议。
限硫令生效在即,IMO在此次会议上对一些行业十分关注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合规燃油的供应
参会代表就符合0.5%硫含量限制燃油的供应交换了意见。他们认为合规燃油的供应大体上能得到满足,不过也有一些例外情况。
有迹象表明,船舶仍在继续使用重燃油。不过随着最终期限逐渐临近,燃料供应商也将他们的燃油储存设施和供油船改为合规类型,越来越多的船东和船舶运营商已经开始燃烧合规燃油。
合规燃油规格信息
IMO秘书处鼓励业界共享有关合规燃油测试的信息。除了ICS的IMO 2020指南、行业联合指南以及INTERTANKO的2020实用指南外,近期国际内燃机委员会(CIMAC)发布的船用燃料稳定性和兼容性指南也引起了大家的广泛关注。
限硫法规的执行
参会代表再次指出,港口国监督机构连贯地执行法规要求对于确保公平的竞争环境而言至关重要,这样也能确保船舶不会遭受不合理的待遇。
MARPOL公约附则Ⅵ(包含限硫法规)共有95个缔约方,覆盖全世界96.71%的商船(按吨位算)。船旗国对这些船舶拥有管辖权,并且负责为400总吨及以上的船舶发放国际防止空气污染证书(IAPP)。但是,港口国需要成为MARPOL公约附则Ⅵ的缔约方才能执行2020限硫法规相关的港口国监督(PSC)。在不同的港口国监督区域,MARPOL公约附则Ⅵ缔约方的数目也各不相同。
有的参会代表担心PSC组织对执行2020限硫法规所做的准备不够充分,不过IMO秘书处已经确认IMO将为PSC组织提供支持,尤其是在能力建设和培训方面。IMO还可以为PSC组织提供MARPOL公约附则六实施方面的具体培训。
燃油不可获取性报告(FONAR)
参会代表对燃油不可获取性报告(FONAR)有关的问题表示担忧。这份文件的初衷不是为了提供豁免,而是为了给报告合规燃油无法获取的情况提供一个标准模板。IMO秘书处提醒大家,IMO已经发布了一份2019限硫法规实施指南,其中包含标准的FONAR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