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随着国内市场对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需求不断增加,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走私呈上升趋势。今年1月到10月,乌鲁木齐海关缉私部门共办理走私加热不燃烧烟草案件336起,案值620万元,涉嫌偷逃税款418万元。
11月6日,记者从乌鲁木齐海关了解到,近年来,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在全球市场受到追捧,与常规卷烟相同的是使用传统烟叶、烟丝作为原料,不同的是采用加热但不燃烧的方式。乌鲁木齐海关缉私局工作人员介绍,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不同于电子烟,因为电子烟用的不是烟草,国家对其并不实行专卖。而这种新型卷烟也称为“烟弹”,其长度是普通卷烟的一半,是由烟叶经制浆、磨片、切片等多个环节加工而成,原料是烟叶,烟民抽时将其插入烟仓内,通过电阻丝加热后就可以吸了。
据了解,目前国内的烟厂还没有生产、销售这种新型卷烟,由于加热不燃烧烟草制品本质上依然属于烟草制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该类产品需纳入监管范围,通过走私渠道进入中国市场的新型烟草制品不仅会扰乱中国卷烟市场秩序、影响国内新型烟草制品的发展,还会对我国烟草税收造成严重影响。
目前,乌鲁木齐海关查获的新型烟草走私案件多以人身藏匿、行李藏匿等方式通过水客“蚂蚁搬家”走私入境。对此,乌鲁木齐海关一方面加强监管,加大对车体藏匿、“蚂蚁搬家”等烟草走私活动的专项打击力度,另一方面积极完善反走私综合治理体系,与新疆烟草专卖局、公安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共同协作,从市场、物流等多渠道共同打击涉烟走私违法行为。
今年1月-10月,乌鲁木齐海关缉私部门共办理走私加热不燃烧烟弹案件336起,其中刑事立案7起,共查获烟弹1.3万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