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与北京融商“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10月23日签署合作协议,将围绕共同建立仲裁与调解相衔接的“一带一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双方调仲对接示范条款推广和适用、仲裁员与调解员人选推荐、课题研讨论证、调解培训等方面展开广泛合作。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兼秘书长王承杰回顾贸仲委在国际国内争议解决领域六十余年的发展历程时表示,贸仲委一直积极倡导并实践被誉为国际仲裁“东方经验”的“仲裁与调解相结合”机制,开启了多元纠纷解决融合发展的实践先河,促进了中国仲裁事业的发展,并在国际上得到广泛运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已经建立了平台、积累了实践经验,也具有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中,多种争议解决方式的结合能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求,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合作。国际公约的支持和调解本身灵活性的特点决定了调解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双方的合作能够促进共同发展,今天签署合作协议也是贸仲委在“仲调结合”实践中迈出的又一步,为企业“走出去”服务,为国家“一带一路”建设服务。
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主任王丽介绍“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的创立和发展。服务机制以“项目对接、风险化解、纠纷调解”为主要功能平台,整合海内外商协会、法律、会计、金融、企业和政府机构等各方面资源,协助各商事主体在“一带一路”投资、建设等过程中提供专业的综合性的法律和商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