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江苏海事局第一张船舶制式无线电台执照在泰州海事局政务中心正式发放给泰州长鑫船务有限公司,这标志着泰州海事局已经全面承担起泰州市水上无线电管理职责。
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水上无线电管理职能的通知》(海通航函[2019]487号)和江苏局相关工作要求,泰州局于2019年6月1日起承担泰州市辖区的水上无线电管理职责。此次无线电管理职责的调整,也意味着之前由多个部门颁发共存的船舶水上无线电台执照、船舶识别码成为历史。此次交通运输部调整水上无线电管理职能是在国家积极推动“放管服”大背景下的重要举措。职能的下放将进一步提高水上无线电行政许可工作办事效率,节省行政相关人申办相关证、照的等待时间,有力的促进辖区航运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将强化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水上无线电设备的有效监管,确保水上安全形势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