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海关在皇岗口岸出境货运渠道截获一批涉嫌侵犯“佳能”知识产权的货物,包括高端单反照相机49台及单反镜头23个,据估计货值达17.57万美元。
4月初,某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深圳海关申报出口货物一批。这批申报出口的货物,品名为各种规格的佳能高端单反相机及佳能单反镜头,包括EOS-6DW24-105型、EOS-5DS型、EOS-5DSR型,价值不菲。而奇怪的是,这些原本应该是产自日本的相机按常理应该是进境,怎么会是出境?
经查验发现,这些相机包装完好且精美。包装盒、相机配件、说明书等市面上零售所见的物件均一应俱全。相机和镜头本身做工也很考究,赫然印着“CANON”商标,光用肉眼识别,分不出与正品有何区别。然而,在相机(镜头)及包装盒的产地印签上,均标注着“made in Japan”字样。这批原本应该进口的货物怎么会申报出口呢?
于是海关人员将货物暂扣,并由海关法规部门联系佳能公司进行知识产权确认。经确认,这批货物的货主并未取得佳能公司的品牌授权,货物涉嫌侵犯佳能公司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