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罗洁琳
在海关发现企业问题之前,允许企业主动报告违规问题或差错,并视情给予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从宽处理,信用也不受损。昨日,记者从深圳海关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该措施正式全面复制推广至整个深圳关区。
深圳海关稽查处处长吴浪华表示,通过主动披露,海关对企业实施非入侵式监管,不妨碍企业正常经营。企业主动披露的问题存在涉嫌违反监管规定的,海关依法给予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等从宽处理。主动披露的问题企业已经按海关要求进行规范改进的,海关可将其作为信用等级认定的参考。企业主动自报少缴或者漏缴税款并及时补缴的,海关可依法减免滞纳金。
据悉,深圳海关自2014年开始试点实施的“主动披露”改革措施,是学习借鉴国际现代海关制度普遍采用的“守法容错”管理理念,为企业与海关之间又开辟了一条企业自我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错的“救济通道”,降低企业发生较大违规情事的风险成本。据悉,自“新政”在同乐海关试点以来,共受理54家企业主动披露申请。今年,新政推广至整个深圳关区,包括深圳和惠州两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