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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实名不能仅靠企业自觉

www.jctrans.com 2016-11-14 14:41:00 法制日报——法制网

导读:快递单寄件人姓名一栏填上一个“奇”字,无需出示任何身份证件,包裹便成功寄出。

  快递单寄件人姓名一栏填上一个“奇”字,无需出示任何身份证件,包裹便成功寄出。从去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快递实名制,经过一年多时间,真的名存实亡了么?“双十一”来临,在快递业最繁忙的时间节点,中新网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结果却不容乐观(11月11日中国新闻网)。

  实名的好处,路人皆知。或者说,匿名的风险,板上钉钉。2011年8月,圆通快递杭州分公司发生快递包裹爆炸事件,造成此公司两名员工轻伤;2012年2月,广州天河区棠下街一名男子被快递包裹炸伤面部和手部,经查这两起快递爆炸案均是寄件人报复收件人的行为。如果快递沦为江湖套路的角力场,每个来自远方的快递,都可能成为恐怖片的道具。

  对实名的期待是社会各界的共识。2015年国家邮政局下发通知称,自2015年11月1日起,除信件和已有安全保障机制的协议客户的快件、通过自助邮局(智能快件箱)等交寄的邮件、快件外,一律要求通过对寄件人电话号码及相关身份信息比对核实后方可收寄。今年6月1日起施行的《快递安全生产操作规范(YZ0149-2015)》亦规定,快递服务组织应在收寄时要求寄件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核对证件信息并进行登记;寄件人拒绝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的,快递业务员应拒绝收寄。问题是,不实名又怎样?

  有个荒谬的现象,很是令人费解:在讨论快递实名制的时候,媒体总习惯于暗访快递公司做得怎样,但很少有人来问问——快递实名制的“婆婆”究竟是谁?规避实名制的行业罚单有哪些……如果这些前提性的问题是混沌不明的,那么,指望快递公司主动自觉地查验身份、严苛实名是不现实的。

  道理也不复杂:立法以明、执法以严,实名制才可能落到实处。在实名制这个问题上,电话卡实名制是不折不扣的前车之鉴。开卡实名制的故事讲述了那么多年,就像“狼来了”一样,却迟迟不见动静,及至今年下半年,在各方压力下,地方运营商才祭出最后的罚单——“非实名电话一律停机”。回头想想,这是多么简单的一个杀手锏?可问题是,指望运营商在利润上壮士断腕以推进实名制,靠谱吗?同理,远处的爆炸声并不能警醒身边的快递公司,实名制的宏图大业更不能卸责给快递小哥来一肩担。唯有先从权责构架上明晰其监管责任和惩戒罚单,而不是始终停留在是非的简单共识层面,快递实名制才可能从纸面上的呼声兑现为循规守矩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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