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鄢琦 谢军 通讯员廖磊
25日,记者从长江海事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长江海事辖区全年安全运输危险品3500万吨,自1991年以来,该局首次实现了辖区全年危险品船舶无等级事故。
近年来,随着沿江经济社会的发展,长江上危险货物运输量迅速增加。据统计,目前长江海事辖区水域有各类危险品码头400余座(含水上加油站)、常年航行危险品船舶2000余艘、常运危险品近80种,危险品运输量年均增长14%。危险品的运输带动了沿江经济社会的发展,长江黄金水道的作用日益彰显。但是,由于长江沿线涉及民生产业较多,城市取水口较多,长江水质的安全直接关系到沿江群众的生产、生活安全,可以说危险品一旦在长江泄漏,很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因此,安全监管意义十分重大。
为确保长江危险品运输安全,长江海事局积极实施危险货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将辖区常运的79种危险货物按照其毒害性分为一、二、三、四类,并筛选出16种货物作为一类危险货物进行全过程跟踪维护,对到港作业100%检查。他们深入推进危险品船舶分类监管,对危险品船舶安全状况评定A、B、C三类,实施差异化管理,全面推行危险货物分类监管,探索长江危险品运输联合防控,并对有毒有害危险品运输船舶实施全程动态跟踪维护;同时完善污染应急体系,建设4个溢油应急设备库和2个溢油应急设备配置点,在三峡、武汉分别部署“三峡环保1号”和“海特311”两艘多功能溢油回收船;建立动态跟踪工作机制,强化危险品船舶动态跟踪管理,禁止单壳液货船装运一类危险货物、禁止500总吨及以下载运一类危险货物的船舶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