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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黄河公路大桥收费标准听证会21日召开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6-9-8 9:43:00 银川日报

导读: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载货类机动车计重收费标准,按我区现行政府还贷公路统一标准执行。

  从自治区物价局获悉,该局将于9月21日在银川市召开永宁黄河公路大桥车辆通行费标准听证会,届时23名消费者、经营者、政府部门听证代表将参会。

  听证方案提供了两类收费标准,第一类按车型分,拟设11类收费标准:7座以下客车,10元/车次;8座~19座,15元/车次;20座~39座,20元/车次;40座以上,30元/车次;货车2吨以下(含2吨),10元/车次;2吨~5吨(含5吨),20元/车次;5吨~10吨(含10吨),30元/车次;10吨~15吨(含15吨)及20英尺集装箱,36元/车次;15吨以上及40英尺集装箱,42元/车次;拖拉机2吨以下(含2吨),3元/车次;2吨以上,6元/车次。

  第二类为正常装载的合法运输载货类机动车按计重标准收费,正常车辆基本费率为2.50元/吨车次。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10吨的车辆按2.50元/吨车次计费;10吨至40吨的车辆按2.50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2.00元/吨车次计费;大于40吨的车辆按2.00元/吨车次计费;车货总质量不足4吨,按4吨计费;计费不足1元时四舍五入,计费不足10元时,按10元计费。当计重收费系统出现故障时按车型分类收费标准计费。

  超过公路承载能力认定标准载货类机动车计重收费标准,按我区现行政府还贷公路统一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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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永宁,黄河公路,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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