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中国远洋复牌。不过,它在上交所交易时的名字已变更为“*ST远洋”。
这意味着,它已是一家连续亏损两年,并被交易所实施退市警示的公司。如果在今年剩下的9个月内,中国远洋无法做到扭亏为盈,将“毫无悬念”地退市。
公告披露,2012年,中国远洋亏损95.6亿元,而2011年,该公司亏损104.5亿元,两年内,中国远洋共亏损了200.1亿元。去年的亏损额已比前年减少了8.5%。
然而,这并不足够。由于今年国际航运市场的形势并未见大幅好转,且中国远洋手中的不少租船合约是在航运价格高峰时签订,除非废除或更改,否则,亏损仍将继续。不久前,中国远洋向母公司出售了中远物流的所有股权,仅获得了78.6亿元现金和转让收益19.6亿元。
困难重重,不仅仅是对中国远洋而言。
类似的,还有中国铝业、中国中冶、马钢股份、上石化等数十家公司。因为各种原因,它们都在去年录得了大幅亏损。其中,鞍钢股份也于几天前戴上了“*ST”的帽子。许多投资者在这些股票上的心情,只可以用从希望到失望来形容。
现在,投资者们还担忧,万一这些央企或国企真的走到了退市的那一步,该怎么办?
在内地,退市公司的交易大致有两种方法,一是在三板交易,并等待公司重组,如果重组顺利,公司还有可能重返主板。这个三板,有点类似于美国的“粉板”,都是供业绩有瑕疵的公司交易的地方。二是代办转让,购买退市公司股票的股民只需要花30元就可以开一个股份转让账户,办理股份确权与转托管手续后由一家有资格的券商代办转让。
不过,一般而言,通过这两种方法处理的退市股票,收益都只能用惨淡来形容。
最耐人寻味的一种方法,就是将内地停止交易的股票移往香港交易。由于两地的退市规则不同,股票在内地退市并不意味着在香港也退市。
前述的上市公司,在香港几乎都有H股。
记者询问了供职于摩根士丹利等投行的一众朋友,发现香港的退市规则还真有意思:连续3年亏损并不是公司退市的要素。事实上,在香港,有一些连续亏损10多年的公司一样在市场上交易。
香港的退市细则,似乎比内地主板还多,归结起来大致有8条,其中大部分是关于公司高管涉嫌欺诈和严重违法的,而涉及公司业绩的退市条款只有两条,分别是“公司被清算或被勒令停业”以及“公司已经停止营业”。据港交所披露的数据显示,在过去的10多年里,因为涉嫌高管违法和欺诈投资者而退市的公司远远多于因经营不善停业而退市的公司。自1996年以来,港交所一共责令了至少134家主板公司退市。
显然,按照港交所的条款,只要鞍钢股份、中国远洋、中国铝业这类的央企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就无须担心它们的H股交易资格在香港被取消。在对高管行为的管制上,国企尤其是央企,往往有一套成熟的制度。
也许,类似中国远洋、鞍钢股份这样的AH上市公司,即使连续3年巨亏,最坏的结局也无非是A股退市,H股继续交易。(理财周报 记者 张伟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