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一批来自日本的活花咲蟹因“无证入境”被江苏太仓检验检疫局依法退运。该批花咲蟹总重4.7吨、价值4.3万美元,太仓局工作人员在审核单证时发现,该批货物无法提供日本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根据我国《进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及质检办动函【2014】691号文件要求对该批货物实施退运处理,确保我国消费者的健康安全。
据太仓局工作人员与国内收货人沟通后了解,今年日本官方改变管理模式,出口食用水生动物必须装箱后由日本海关取样、加封并签发准销售证明,然后将样品送检,企业再凭准销售证明至农林水产省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导致证书办理时间延长,因此该批货物到港前相关证明尚未办理完成。目前,该批花咲蟹已实施退运,随原船返航并未抵港。太仓局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收货人及时了解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变化,合理安排进出口手续办理时间,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朱巍巍 武 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