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 陆运| 空运| 综合物流| 船务新闻| 口岸/园区| 贸易| 宏观经济| 产业经济| 时政新闻| 图文天下| 物流专题| 物流网评| 贸易专题| 财经观点| 深度观察| 贸易网评

福州重金促进航运业发展

收藏 www.jctrans.com 2017-6-1 8:52:00 中国水运报

导读:政策新增船舶奖励和运力规模奖励。相对省级航运扶持政策,新增船舶奖励力度更大,对新增自有沿海船舶给予一次性奖励65元每载重吨。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印发了《促进航运业发展奖励办法》,这是该省继厦门、泉州、平潭后又一个市(区)级航运扶持政策,实施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政策新增船舶奖励和运力规模奖励。相对省级航运扶持政策,新增船舶奖励力度更大,对新增自有沿海船舶给予一次性奖励65元每载重吨。运力规模奖励门槛更低,范围更广,对自有并经营的运力规模达5万载重吨及以上的沿海航运企业上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每增加5万载重吨再奖励50万元,奖励总金额不超过200万元;运力规模达到2万载重吨(含)以上5万载重吨以下的航运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现有的内河航运企业经营总运力规模达到2万载重吨及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设立的内河航运企业,自有经营运力达到5000载重吨及以上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锦程物流网”的所有文字、图片等作品,版权均属锦程物流网所有,转载必究。若转载使用,须同时注明稿件来源和作者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