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青岛市2014产业规划推进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4月1日
青岛市2014产业规划推进年实施方案
市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我市重点产业规划实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开展2014产业规划推进年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按照蓝色、高端、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着力推进新能源汽车、航空经济、邮轮游艇、海洋生物医药、节能环保、软件和服务外包、金融、总部经济、高端旅游、影视文化等10个重点产业领域的规划落实,全力推进项目建设、对外招商、企业培育和园区集聚,促进产能优化、技术升级和业态创新。2014年,各产业规划建设1-2个产值过50亿元的核心园区,引进开工2-3个投资过10亿元的重点项目,培育壮大3-4个年收入过5亿元的龙头企业,建成3-5个创新或公共服务平台,各产业增加值全年增长12%以上。
(二)实施原则
——坚持统筹推进。统筹考虑产业空间布局和区域发展定位,将产业规划与全市总体规划相衔接,规划落实与全市总体要求相一致,实现产业规划协同有序推进。
——坚持市场主导。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支持企业通过技术创新、扩大规模等做大、做强、做优,同时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强监管,为产业发展创造最优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吸引一流高校、科研院所与我市合作建立研发产业创新中心和成果转化基地,实现高起点、跨越式发展。
——坚持生态集约。以打造生态绿色产业链为立足点,强化资源节约和环境配合,不断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强化产业发展的生态导向和节能降耗意识。
二、重点任务
坚持全市统筹协调,部门牵头突破,区、市承载实施,逐个产业落实管理团队、目标任务、园区支撑、招商模式、扶持政策,建立起衔接有序、可操作、可持续的产业规划推进机制。
(一)新能源汽车产业
2014年8月前,制定实施青岛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推进上汽青岛清洁能源客车、萨博电动车、北汽电动车等重点项目,年内新能源客车形成批量生产,北汽电动车纯电动轿车和微型面包车等项目具备投产条件并实现样车下线。以电机、电控、电池等核心技术领域为招商重点,积极引进国内知名企业。构建以青岛开发区、莱西市整车生产基地为主体,城阳区、黄岛区等零部件配套企业为支撑的发展格局。
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政府,青岛开发区、青岛高新区管委,青岛供电公司、交运集团、青岛公交集团
(二)航空经济
2014年4月前,制定实施青岛市航空经济发展规划。9月前,配套出台促进航空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青岛市航空产业重点招商目录。围绕飞机改装和维修、飞机零部件制造、通用航空运营、飞机总装及部装等领域,重点加强与中航工、中国商飞、庞巴迪、山东太古、北京航空航天研究所、南京航空航天研究所等企业和机构合作。与中航工业集团、中国商用飞机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进比亚乔商务飞机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波音飞机完成交付中心项目有实质性进展。规划建设胶东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中航工业产业园、中航工业(青岛)科技园、南山集团航空城、平度市临空产业园、同和航空配套产业基地等园区。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新机场工程建设指挥部,黄岛区、胶州市、平度市政府,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青岛高新区、青岛开发区管委
(三)邮轮游艇产业
加快实施《青岛市邮轮游艇经济发展规划》,出台加快邮轮游艇产业发展的意见和游艇管理暂行办法,编制完成《青岛市邮轮游艇码头规划》。推进邮轮母港投入运营,开辟2条以上邮轮航线,加快组建青岛国际邮轮公司。规划建设游艇产业园区,加快法拉帝游艇项目、圣汐游艇项目推进,培育壮大海特游艇、玛泽润游艇、华澳游艇等本土企业。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委、市规划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政府国资委,市北区、崂山区、黄岛区、胶州市、即墨市政府,青岛开发区管委,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海洋生物医药产业
加快实施《青岛市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蓝色硅谷海洋医药科技产业园、崂山海洋生物产业园、高新区蓝色生物医药产业园、黄岛海洋生物产业园、胶州生物医药产业园等5个园区,推进博智汇力、明月海藻、黄海生物医药、中皓生物、博益特等10个重点项目。建设药源海洋生物种质资源库、海洋生物医药研发等平台。海洋生物医药产业产值全年突破110亿元。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崂山区、黄岛区、胶州市政府,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青岛高新区管委
(五)节能环保产业
制定实施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和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依托国际经济合作区、胶州经济开发区、即墨经济开发区、同和先进制造业功能区、青岛新天地静脉产业园等,建设节能环保产业园区,重点推进赛轮股份、云路新能源等12个重点项目。围绕节能电机和变压器、热泵空调、环保装备、循环流化床锅炉、LED绿色照明、烟气治理技术装备、水处理及中水回用技术装备等领域,重点引进德国西门子、德国欧司朗、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清华同方、菲达环保等企业。节能环保产业全年产值达到850亿元。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黄岛区、胶州市、即墨市、莱西市、平度市政府,青岛开发区、青岛高新区管委
(六)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软件和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有关要求,围绕“东园、西谷、北城”,重点建设光谷软件园、青岛国际创新园二期、蓝色硅谷鳌山海洋产业研发与服务产业园、科创慧谷、香港招商局蓝湾网谷等项目。以嵌入式软件、大数据、云计算、工业设计研发、供应链管理等为重点,面向全球外包100强、软件企业50强和中国软件企业50强、外包10大领军企业定向招商。开展服务外包招商年活动,承办2014全球服务外包大会。软件业务收入全年突破900亿元,离岸服务外包合同执行额超过15亿美元。
牵头部门: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崂山区、黄岛区政府,青岛开发区、青岛高新区、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委
(七)金融业
加快实施《青岛市金融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大力推进崂山金家岭金融聚集区、西海岸离岸金融区、高新区科技金融区等重点金融功能区建设。培育引进金融控股公司、各类法人金融机构、各类财富管理机构。组建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探索建设财富管理交易市场。引导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试点。
牵头部门:市金融工作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市政府
(八)总部经济
加快实施《青岛市“十二五”总部经济发展规划纲要》,按照综合性、功能性、特色总部经济产业园区布局,重点推进市南金融商务区、西海岸中央商务区、城阳总部基地园区、市北中央商务区等集聚区建设。重点面向跨国公司、国内500强企业,力争引进20家企业地区总部或功能性总部,新增税收亿元以上的楼宇3-5座。
牵头部门:市经合办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金融工作办、市贸促会,各区、市政府,青岛高新区、青岛保税港区管委
(九)高端旅游产业
加快实施《青岛市旅游总体规划(2013-2020)》,突出“蓝色、高端、新兴”方向,重点发展滨海休闲度假轴带和大沽河生态旅游轴带。围绕邮轮游艇、海上旅游、度假旅游等领域,重点推进2014世界园艺博览会、世界休闲体育大会、万达青岛影视产业园、邮轮母港城启动片区等重点项目。推进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积极引导和推进旅游吸引物、旅游接待服务、旅游交通服务、旅游金融服务、旅游智业、旅游装备制造、旅游综合体等7大类高端旅游项目。
牵头部门:市旅游局
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城乡建设委、市海洋与渔业局、市交通运输委,崂山区、黄岛区、市南区、市北区、城阳区、即墨市政府,青岛开发区管委
(十)影视文化产业
制定实施青岛市影视文化产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青岛影视产业园区、国家电影交易中心、青岛华龙三冠影视基地等大项目,构建影视创作与制作、拍摄与制作、发行与放映、衍生品开发等影视文化产业链。积极吸引国内知名影视制作企业在青设立功能性企业,着力引进有影响力的影视展会,积极申办青岛国际电影节。全年引进10家影视企业,新增影院5家,创作生产影视剧160部(集)以上。
牵头部门:市文广新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旅游局、市商务局,黄岛区、崂山区、即墨市政府,青岛开发区管委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的青岛市2014产业规划推进年联席会议制度,负责产业规划推进评估、重点项目招商建设、政策制定等重大决策。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每季度调度规划推进情况,定期对重点园区、项目及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年底前对各牵头部门工作情况进行评估通报。同时,建立由市政府职能部门牵头,有关区、市政府和功能区管委、单位参与的各产业规划推进小组,制定实施年度推进计划,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按时完成。
(二)建立联动机制。各牵头部门编制并组织实施产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具体任务,抓好落实推进。各有关区、市政府和功能区管委做好产业规划确定的园区建设、项目落地、企业培育等实施工作,并于每季度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牵头部门报送本季度工作推进情况。发展改革、城乡建设、规划、财政、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按照审批绿色通道有关要求做好综合服务工作。
(三)落实支持政策。鼓励行业协会参与产业规划推进实施。支持设立市场化运作的产业投资基金,给予产业项目财税、土地等政策支持。针对新能源汽车、邮轮游艇、航空经济等新兴产业,研究制定企业运营初期补贴政策。支持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平台建设,鼓励组建创新联盟。制定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加大政府采购支持力度。制定出台促进财富管理金融综合试验区、总部经济和影视产业发展的具体扶持政策。
(四)加强规划评估。2014年11月前,各产业牵头部门须对2014年以前出台的规划(意见)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评估报告(评估时段为规划出台时到2014年10月),主要包括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目标完成情况,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完成目标的举措,需要调整的内容等;对于2014年后出台的规划(意见),牵头部门要完成年度实施情况总结。评估报告和总结报告于12月10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