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管委,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市政府领导要求,现将市经信委排查的重大隐患予以挂牌督办。隐患整改结束后,市经信委负责组织整改验收,并将有关情况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整改指令书》回执分别由开发区管委、企业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涉及的分管领导签收,并在3 个工作日内将回执单分别传真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和市经信委。
附件:
1.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方案
2.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指令书回执单
青安办[2014]25号.doc
青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7日
附件1: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方案
序号 |
隐患名称 |
隐患部位 |
主要危害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督办单位 |
1 |
中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公 司管道被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公司燃料油管道占压并与市政暗渠交叉隐患 |
开发区丽星仓储有限公司厂区内围墙与辽河一支路排水渠之间 |
青岛炼化公司成品油管线被红星物流公司燃料油管道占压30米左右,炼化公司埋地管线长期承受燃料油管道管墩的不均匀重载压力,现支撑管墩已下沉悬空,极易引发地下管线变形破裂;管线在此处穿越市政雨水暗渠,易形成密闭空间,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开发区管委和红星物流配合在占压附近暗渠上方开观查口用于巡查,保证管道运行安全。开发区管委协调红星物流配合炼化公司按照计划,彻底整改隐患。 |
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
开发区管委,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石化青岛炼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市经信委 |
附件2
重大安全 生产事故 隐患整改指令书回执单 我单位已收到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下达的《关于对中石化 青岛炼油化工有限公司管道被青岛红星物流实业有限公司燃料油管道占压及与市政暗渠交叉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青安办〔2014〕25号),将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落实。 签收人: 主要负责人(签字) 时间:2014年 月 日 分管负责人(签字) 时间:2014年 月 日 签收单位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电子邮箱: |
注:《整改指令书》回执分别由主要领导和“一岗双责”涉及的分管领导签收,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回执单传真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电话(传真):85916539 85911157